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纷争。作为国内电商平台的两大巨头,阿里巴巴和京东之间的战争可谓从未停歇。
自从2014年阿里通过各大媒体平台向众多友商宣告,其所拥有的第35类商 标“双十一购物狂欢节”后,阿里与京东之间,商标争夺不断,商标上吃的亏,一直是京东一个无法愈合的伤。
现阿里与京东之间,又开辟出了新战场。
京东注册了“双10”系列商标。
从2014年10月17日开始,北京京东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就已经开始着手申请“双10”系列商标,其中包括“双十季”、“双10季”等,并且截止到现在,京东申请的关于“双10”系列的商标已经达到了16件,虽然在注册时还是免不了被异议,但是幸运的是,这些商标最终还是都成功注册下来了。
对于这一结果,京东肯定是十分开心的,毕竟“双11”基本争取不到了,但现在有了“双10”商标,自己也是有了抗衡阿里的资本了。不过京东是开心了,阿里却非常不开心,也不能答应京东的这一行为,所以在2018年3月15日直接是对京东的这一批“双10”商标提起了无效宣告的申请。
阿里给出的解释:京东申请的这批商标和其申请的“双十一”系列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和服务上的近似。现如今,“双11”、“双十一”系列商标经过阿里巴巴的大量使用和宣传,具有了极高的知名度。京东申请“双十季”系列商标是对自己的“双十一”系列商标的模仿,故意让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
而京东也是做出了反击:其一,“双10”系列商标和“双11”系列商标不构成近似,并且“双11”系列的商标也并不是阿里首创的,而且显著性也不强,后来被使用多了,才成为零售业的通用名次,并且到目前为止,“双10”归属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阿里没有权利用“双11”来举证“双10”商标近似。
而在考量了两大电商之间的发表意见之后,商评委最后也是做出了评论:京东注册的一系列“双10”商标与“双11”系列商标的含义有明显的区别,构不成近似商标判定原则,并且目前也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争议商标本身使用在核定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错误的认识,亦或作为商标用在指定商品上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产生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效果。
所以,最终京东也算是在这场“双10”系列商标的异议中获得胜利,而阿里的算盘也是只能落空了。
阿里巴巴集团与京东关于商标争夺的背后是巨大的市场利益争夺。知识产权作为发展的重要资源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在企业竞争中的作用日渐突出。
像阿里、京东这样全国知名、实力雄厚的大公司,即使注册了成千上万的商标,仍然因商标问题而头疼不已。对于广大中小企业来说,更需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前做好知识产权战略布局,避免日后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且做好知识产权长期规划,唯有抢占先机,才能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