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科发〔2017〕53号
各州(市)科技局、科协,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云南省“十三五”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云南省“十三五”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十三五”国家科普和创新文化建设规划》、《云南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进一步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提升科普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深入推进创新型云南建设,促进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科普工作现状
“十二五”时期,是云南科普事业快速发展的时期。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以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和提升科普能力为宗旨,围绕改善科普环境、丰富科普活动、关注目标人群、实施科普专项等主要任务,全面推进科普工作,建立健全科普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加大经费投入,使科普成为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和丰富人民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一)科普经费投入不断增加
随着我省科普环境不断改善,省级科普专项经费由2010年的4450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6891万元,人均科普专项经费由1元增加到1.5元,增长了50%。“十二五”时期,累计争取中国科协、财政部“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730个,共获奖补资金12080万元;联合省财政厅在620个行政村组织实施省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补助资金3600万元。
(二)科普基础设施更加完善
截至2016年,全省拥有科普场馆59个,非场馆类科普基地875个,省科技馆新馆正在加快建设中;配置中国流动科技馆15套,建立科普活动室7213个、城市社区科普(科技)专用活动室1304个、农村科普(科技)活动场地13604个、科普画廊7186个、展示面积177645平方米,配备科普宣传专用车253辆,其中科普大棚车76辆,建立科普网站145个。共认定省级科普教育基地145家,较“十一五”末的86家增长了68.6%,其中25家被中国科协命名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15个、省级科普示范县34个。创建科普示范社区1429个、各类农村科普示范基地922个、科普示范街道(乡镇)1235个、科普示范户159404个。成立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41支、青少年科学工作室46个、青少年科技馆28个、中小学科技实验室131个,科普教育示范学校达97所。全省共有各类科普人员95313人,其中科普专职人员14785人,科普兼职人员80528人;注册科普志愿者190672人。共发展农技协8582个,会员101万人。
(三)科普政策体系更加健全
出台了《云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云南省“十二五”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和《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科普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设立了云南省科学技术普及奖,进一步优化了为我省科普发展环境。
(四)科普活动扎实开展
广泛开展了全国科普日、科技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教进社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普讲解大赛、百万农民学科技奔小康行动、科普宗教院校行、少数民族“双语”科普宣传、微信科普宣传等系列科普活动,推动科普宣传进入千家万户。“十二五”时期,全省共举办科普(技)讲座近20万场次、科普(技)专题展览3.5万余次、科普(技)竞赛4600余次、科普国际交流260多次,组织实用技术培训40多万次;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共开展各类科普活动20000多次,编发各类科普宣传资料2000多万份,开展科技咨询10000多次,举办实用技术培训4000多次,受益群众达1500多万人次。中国流动科技馆先后在临沧、大理、德宏等13个州市、58个县区开展以“体验科学”为主题的巡展活动,参与活动人数达到161万人次。开展了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科学之旅城市科学节等青少年科技活动。举办了36期“云南科学大讲坛”,举办了两届“云南省科普讲解大赛”。组织以“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科技创新·美好生活”“科学生活·创新圆梦”“创新创业·科技惠民”为主题的科技活动周。组织实施“边境地区禁毒防艾科普行动”。启动实施“彩云科普网络传播行动”。开发了“探究性科研实践课程”并在云南率先试点启动实施。
(五)科普成效明显提升
科普工作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以“重引导、搭平台、创品牌”为工作思路,注重处理继承与发展、改革与创新的关系,努力推进我省科普事业全面发展,科普能力明显提升,科普事业良性运行,科普环境显著改善,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取得新成效,科普信息化建设迈出新步伐,具有边疆民族特色的科普工作取得新经验。2015年,我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3.29%,较2010年的2.62%提高了0.67个百分点,提高幅度为25.57%。选送7名选手参加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取得了2个一等奖、2个三等奖的好成绩。第一届“云南省科学技术普及奖”,表彰了先进集体10名,先进个人20名。获中共中央组织部、宣传部、中国科协等9部联合表彰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十二五”实施工作先进集体7个,先进个人9名。
我省科普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两翼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科普场馆总量不足,缺少专业的科普场馆,设备陈旧落后,科普资源分散、展教资源匮乏,农村、社区科普条件较差,科普基础设施滞后与公众科普需求提高的矛盾日益凸显;二是科普经费投入不足。“十二五”期间,全省科普经费虽然有较大增幅,但尚未形成政府投入与市场化投入的多元化机制,社会力量调动不够,参与度不强,人均科普专项经费与全国平均水平仍有差距;三是科普活动影响力不大。科普活动组织策划水平参差不齐,体验性、互动性不够充分,对公众的吸引力还不够强,民众缺乏有效参与科技事件和热点问题讨论的机制和渠道;四是管理运行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科普工作长效运行机制尚未形成,科普工作手段单一,科普场馆功能发挥不够。专职、专业科普工作队伍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兼职科普人才队伍不稳定、作用没有充分发挥,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短缺。社会力量特别是企业从事科普事业的意愿不够强烈;五是媒体科普传播能力较弱。依靠网络媒介、新媒体等开展科普工作的力度不够、质量不高,省内综合类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大众媒体积极承担科普传播的责任意识有待增强,科普图书、科普期刊、科普(技)音像制品总量不足,缺乏富有特色、高水平、高质量的科普网站和科普专栏、专版、专题节目。
“十三五”时期,我省科普工作面临着宏观政策更加有利、创新驱动战略向纵深推进等重大机遇,也面临着全省公民科学素质和科普服务能力偏低等挑战。总体上看,机遇大于挑战,科普工作仍然大有空间、大有可为。
二、“十三五”科普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扎实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以提升公民科学素质为导向,加强科普能力和创新文化建设为重点,大力推动科普工作的多元化投入、常态化发展,切实提升科普产品、科普服务的精准、有效供给能力和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完善科普政策法规体系,培育创新文化生态环境,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为我省建设创新型省份、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发展目标
——目标人群科学素质明显提高。以青少年、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人群,着力提升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群众科学素质。到2020年,全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8 %,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科普能力进一步增强。打造一批在西部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科普场馆、科普活动、科普栏目,组建一支高素质科普人才队伍,营造优良的科普工作环境。逐年增加科普经费投入,各级人均科普专项经费达到西部地区中上水平。力争到2020年,建成精品教育基地30个,打造2~3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普活动品牌。
——科普产业初具规模。以公众科普需求为导向,以多元化投入和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优化科普产业发展环境,搭建科普产业孵化平台,强化科普产品研发,打造科普产业示范基地(园区),培育发展科普企业。力争到2020年,打造1~2个有影响力的科普产品研发中心,2~3家科普企业专业孵化器,20家科普企业(服务机构)。
——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培养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科普专业人才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到2020年,全省科普人才队伍达到12万人,其中专职科普人员2万人(具备大学本科学历的达到80%),兼职科普人员10万人。
——科普宣传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科普的宣传方式更加多样化、多元化,每年定期举办科普电视栏目、演讲征文等活动,努力提升科普信息化水平,提升科普宣传活动成效。力争每年有1本科普读物进入国家科普优秀作品行列。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科技场馆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把科普场馆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创造条件立项并组织实施。进一步建立完善实体科技馆,拓展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和数字科技馆。优化州市级科技馆建设布局和结构,加强对沿边和人口密集县市科技馆建设的支持。支持各地创造条件建设健康馆,普及健康科普知识和技能。对已有的科技类博物馆和大型户外科普场所按照规划分级、分批提升原则进行改造,促进科普与教育、文化、旅游相融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推进特色科普基地建设。推动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具有产业领域或学科特色的专题科普设施。完善科普基地功能,支持和推动有条件的科研机构、科研设施、高等学校、企业和各级各类科普场馆向公众免费开放。
提升科普服务功能。加强街道(乡镇)、行政村、社区科技创新(操作)室、科普活动站(室、中心)、青少年科学工作室、中小学科普实验室、科技图书室、科普画廊、科普e站等基层科普服务场所建设。引导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动植物园等增强科普服务功能。
力争到2020年,建成20个以上奥秘探究馆,培育30家展教功能齐全、具有特色和社会影响力的精品科普教育基地。全省90%以上的城市社区建有一个科普活动室、一个科普画廊,60%的行政村建成“一站(科普活动站)一栏(科普宣传栏)一员(乡村科普员)”。
(二)加强重点人群科普工作
提升青少年科学素质。结合普及义务教育,以增强创新意识、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为主,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重视科技类课程教学,加强校内外相结合的科技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完善科技实践活动工作机制。加强各类学校和青少年科技教育阵地建设,支持科普馆进校园、青少年科学体验等活动,培养青少年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大力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夏令营等活动,提高青少年动手和创造能力。支持科技动漫、科普剧、科普游戏等创作开发,丰富青少年课余生活。通过多层次、多途径的科技教育系列活动,加强科学意识,提高科学素质,培育有科学精神、敢于担当、能实践创新的下一代青少年。完善高等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激发大学生创新创造创业热情,提高大学生科学研究和就业创业能力,鼓励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面向农村学生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开展科技辅导、心理疏导、安全健康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开展科技类亲子体验活动,重点宣传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等内容,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青少年科普活动。发挥非正规教育的促进作用,促进学校科技教育和校外科普活动的有效衔接。力争到2020年,各级各类科技教育特色学校达350所,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等科技创新与实践活动的校外教育基地达到100个。
提升农民科学素质。大力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全方位、多层次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活动,大力普及绿色发展、安全健康、节约资源、耕地保护、防灾减灾等科技知识和观念,传播科学理念,反对封建迷信,帮助农民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强农村科普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乡镇村寨科普服务能力。创新教育渠道和载体,推动建立公益性培训制度。将普及实用技术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结合起来,探索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多种途径,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的农业科技培训,鼓励和支持农民创新创业。持续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农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科普工作的精准帮扶,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的科普服务力度。每年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10万人,培训新型青年职业农民2万人,培训农村妇女20万人,力争到2020年,经过技能培训的新型职业农民总数达到500万人。
提升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广泛组织开展培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在城镇的稳定就业和生活能力。充分发挥职工技协、企业科协、企业研发中心等组织机构的作用,积极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群众性技术创新和发明等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继续教育、技能竞赛和经常性科普活动,提高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和职业技能,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依托街道、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建立创新创业场所,提升社区科普能力和创业服务水平,提高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促进居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老年人科技传播与科普服务,促进健康养老、科学养老。大力开展云岭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云岭职工跨越发展先锋活动、雨露计划、青年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等技能人才培养项目。鼓励城镇劳动者进行发明创造并设立技术创新奖、知识进步奖等相关奖项,提高城镇劳动者的技术水平和适应生活的能力。“十三五”期间,每年开展农民工引导性培训50万人,城镇劳动者科普接受面达到80%。
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将科学素质培训纳入干部学习培训内容,推动省、州(市)党校和行政院校开设科技创新课程,把科技教育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突出科技知识和科学方法的学习培训,注重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引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不断提升科学管理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积极利用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等教育培训方式,扩大优质科普信息覆盖面,满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多样化学习需求,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意识、科学决策能力、科学治理水平和科学生活素质。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领导干部考核和公务员录用中体现科学素质的要求。制定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监测、评估标准。广泛开展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讲座、科普报告等各类科普活动,不断提高运用科学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大少数民族地区科普扶贫力度
加快推进“双语”科普工作。在全省9个州(市)16个县(市、区)直过民族聚居的行政村、较大的自然村,以开展“双语”科普为抓手,积极培养少数民族双语科普人才。创作、编印制作少数民族文字或双语科普作品,以点带面开展精准科普培训,营造国家通用语言交流使用环境,进一步提高直过民族聚居区国家通用语言的普及程度。推动建立由当地人民政府牵头,科技、教育、民宗、扶贫、科协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推进的协作机制,形成“双语”科普工作的整体合力。
实施科普助力精准扶贫工程。通过科技支撑、智力帮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实用技术推广普及,大幅提高贫困地区公民科学素质和生产技能。支持每个贫困县配备1辆科普大篷车、建设1所农村中学科技馆,实现流动科技馆巡展全覆盖,并对所有贫困县实现2次巡展。为贫困家庭的青少年创造更多接受科技教育、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每年在摘帽出列的贫困县扶持建立1个农技协、1个科技扶贫服务站、1个科普中国乡村e站,培育1个以上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打造1个特色品牌,建立1个电子商务营销终端。每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0万人以上,使每个有劳动生产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掌握1~2项脱贫致富的实用技术和技能,参与1项农业增收项目,不断提高农民依靠科技致富的能力。在25个边境贫困县(市)和3个藏区县(市)实施科普富民兴边行动,打造口岸科普、跨境科普、边贸集市科普、藏区特色科普等品牌。
(四)着力推进科普产业发展
积极引导科普产业发展。以公众科普需求为导向,以多元化投资和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推动科普展览、科技教育、科普展教品、科普影视、科普书刊、科普音像电子出版物、科普玩具、科普旅游、科普网络与信息等科普产业的发展。鼓励建立科普园区和产业基地,探索发展“科普创客空间”,培育科普设计制作、展览、服务型企业。鼓励举办科普产品博览会、交易会。大力发展科普民族文化、科普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科普动漫、科普影视、科普会展等相关产业。每两年举办一次云南科普产品博览会,搭建科普产品研发与创新的交流服务平台。
强化科普企业培育。选择一批成长性好、持续发展能力强的科普企业,加大项目扶持和政策扶持力度,壮大科普企业规模,提高科普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民营企业及个人投资科普产业,组织科普新产品设计、开发、研制和生产的企业,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场馆改造、展品更新等。各州(市)每年培育1~2户科普企业。
开发科普旅游资源。加强科普场馆、科普机构与旅游部门的合作,推荐精品科普旅游线路,开发新型科普旅游服务,发挥旅游服务设施科普功能,开发和充实旅游景区(点)、乡村旅游点等旅游开放场所的科普内容,制定科普旅游设施标准与服务规范,提升旅游服务业的科技含量,推进科普旅游市场发展。
促进创新创业与科普结合。推进科研与科普的结合,在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中进一步明确科普义务和要求,鼓励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面向社会开展科普服务。促进创业与科普的结合,鼓励和引导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面向创业者和公众开展科普活动。推动科普场馆、科普机构等面向创新创业者开展科普服务。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和孵化器的科普活动,支持创客参与科普产品的设计、研发和推广。
(五)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
强化专业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壮大专业科普人才队伍,合理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着力培养一批科普场馆建设与运行管理、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研究与开发、科普宣传与策划、科普产业经营等方面的科普管理人才。加强科普宣传队伍建设,把更多知科学、会科学、懂科学的专业人员吸纳到宣传队伍中,让更多有专业背景的科普记者参与涉及科学问题的新闻报道。培育一批“互联网+科普”专业运营和内容创作人才队伍,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积极参与“互联网+科普”创新创作工作,探索建立从事“互联网+科普”工作的专业人才激励机制。发挥行业协会、企业的自身优势和教育资源,加强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培养造就适应创新发展的科普人才。加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和科技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批科技辅导员和科技教师,在每年新招聘的教师中安排一部分教师担任科学教师,继续组织开展“百千万科技教师培训工程”。
培养农村科普宣传员和农村科普带头人。根据农村科普工作实际需要,培训配备一批村级科技(科普)宣传辅导员,依托农技协、农函大、农广校、农职校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壮大农村科普人才队伍,开展知识更新培训,提高科普水平。
强化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动员社会知名人士加入科普志愿者队伍,逐步实现志愿者日常管理的制度化和岗位设置的科学化,建立奖励激励机制,提高志愿者队伍的数量、素质及服务水平。
鼓励科学家与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工作。组建科普专家库,引导鼓励广大科学家、科技工作者发挥自身专业优势,面向社会开展科普创作和科技传播。支持科研工作者将最新的成熟研究成果转化为科普产品。鼓励科学家担任科普导师、传媒科学顾问,参与科学创新教育与科技传播工作。
(六)创新科普活动内容和形式
继续组织实施好科技活动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云南科学大讲坛、公众科学日、中国航天日、科普日、院士专家科普巡讲、科学使者校园行等品牌科普活动。深入开展“科普文化进万家”和“科普中国、百城千校万村”行动,最大化实现科普惠民服务。不断创新科普活动形式、内容和载体,处理好普及与提高、知识性与趣味性的关系。兼顾不同地域的文化特色,针对不同受众的接受习惯,充分运用各种文化样式和表现形式,注入现代气息和时尚元素,推出更多接地气、有人气的科普活动。结合世界地球日、环境日、海洋日、气象日、国际博物馆日等国际纪念日及我国传统节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主题科普活动。深入广泛开展科技特派员、科技入户、科技110、科技专家和致富能手下乡等农村科普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农村职业学校、成人教育机构、中小学建立科普实验室、科技创新(操作)室、创新屋,推动科技人员、科技活动常下乡、常在乡。
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探索科普活动组织运行新模式,不断扩大科普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参与度。鼓励与引导社会组织、团体、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大型科普活动的筹办,通过冠名、项目整体引进、合作举办等多种形式,提高活动的社会知名度和公众参与率。
(七)加强科普宣传工作
加强科普宣传渠道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科普宣传。宣传部门要指导新闻媒体做好科普宣传报道,加强对科普报道的审核把关,避免传播不实信息误导群众。鼓励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大科普宣传投入和支持力度,确保科普报道版面时段,打造一批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科普宣传专题、专栏、专版,及时向公众普及最新科技发现和创新成果。
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计划。研究开发网络科普宣传新模式,培育有影响力的品牌科普网站、客户端、微博、微信公众号,广泛推动数字科技馆、科学技术类博物馆、健康馆建设,打造科普宣传新平台。各级科技部门要加强对民间科普栏目的支持和指导。采取线上线下结合、应用包分发等方式,加大对民族地区、沿边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科普信息定制化推送服务。
(八)加快科普服务平台建设
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信息资源的开发,为社会提供科普服务。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发符合我省科普工作需要和有市场需求的产品。集成优秀科普资源,建立为基层科普工作单位配送科普产品的服务平台,以网站交流和实物配送相结合的形式为基层和公众服务,满足各类人群的科普需求。整合利用现有科普资源,发挥科技馆、科普大篷车、科普旅游以及各类文化、教育、妇女儿童培训中心等公共科普资源的优势,扩大服务范围,探索科普资源有效服务公众的模式,提高服务利用率,增强服务影响力。
(九)提升科普对外开放水平
加强国内合作交流。建立和完善云南与各省、市(区)科普工作交流与合作机制,积极拓展渠道,广泛开展政府和民间的科普交流与合作,引进省外先进发展理念及优质科普资源,为公众提供优质科普服务,促进我省科普能力的提高。吸引国内机构投资云南科普事业和科普设施建设,鼓励有关部门、单位赴省外开展科普活动、展览、展示,支持科普工作者赴省外进修、讲学或开展科普学术交流活动。
搭建国际科普交流平台。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云南“辐射中心”建设、孟中印缅走廊建设,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科普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和与东南亚国家在农业、传统医药、测绘、气象、青少年科技教育等方面建立的交流平台,举办研讨会、洽谈会、培训会等进行科普交流;支持与沿线国家科普展品互展活动,促进科普资源合作共享;推进边境科普示范带建设,建立跨境科普交流合作机制,扩大与邻国边境地区的农业及科普文化合作交流,建立完善科普宣传阵地。
四、保障措施
(一)优化体制机制
加强对科普工作的谋划和统筹,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将科普工作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任务纳入地方发展规划。加强科普组织自身建设,改革创新科普工作的组织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深入开展科普示范县、示范市、示范区、示范基地等创建活动,进一步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良性机制。加大“云南省科学技术普及奖”表彰力度,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大力宣传先进人物,传播典型经验。州、市、县、地方相关部门应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强化科普和创新文化规划部署,做好与规划主要目标的衔接。充分调动和激发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共同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二)保障经费投入
积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科普的政策扶持、条件支持和经费投入,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省、州(市)、县三级合理分担科普财政投入,逐步提高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工作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加强科普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确保专款专用,优化使用效果。鼓励引导社会机构、企业、个人投入科普事业。
(三)完善政策法规
推进已有科普政策落实,特别是支持科普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促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和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扶持、促进和规范科普产业发展的政策推动科普产业享受高新技术产业、创意产业和文化产业的相关优惠政策,为科普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四)加强科普研究
围绕“民族团结示范区、生态文明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新定位,针对云南科普工作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重点围绕发展科普产业、促进科普旅游、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推进科普工作市场化服务及科普传播能力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不断提高云南科普发展水平。探索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建设科普决策咨询研究机构,培育和发展科普智库,提高科普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跟踪公众科普需求变化趋势,探究科普与民族文化、科普与传媒、科普与旅游相互融合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