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包头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力度全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2017年通过加大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亿元以上,扶持创业1.1万人,带动就业4万人。
《意见》将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调整扩大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含六项服务基层项目生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牧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城乡所有有创业意愿的人员,特别是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牧民工、二次创业者、拥有创新项目的来包头创业者;国有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离岗创业人员也被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
《意见》提高了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将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5万元、8万元统一提高到10万元;对于发展前景好、带动就业人数较多的,可申请30万元;对于以大学生为主体,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青年创业者,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对于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200万元的贴息贷款。
同时,《意见》降低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门槛、放宽了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拓宽了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渠道,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杨硕荣 吕锡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