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商务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嘉兴港区服务业发展局: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服务业转型发展,激发服务业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开展 2019年度嘉兴市服务业创新型企业申报及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嘉兴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政策,属于行业龙头企业(隐形冠军),对行业发展具有带动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具有良好的创新管理和企业文化、行业特色鲜明的现代服务业企业(细分行业详见附表)。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申报企业须在嘉兴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已纳入规(限)上服务业企业库。
2.具有明显的创新特征。 企业投资的创新项目具备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品牌创新等相关特征,在同行业或一定区域内具有开创性、领先性和独特性,在培育新模式、应用新技术、提供新产品、拓展新领域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或具有明显的优势和特色。同时,所实施的创新活动已经为企业盈利,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企业信誉和经营状况好。 主营业务突出,近三年营业收入增长在 15%以上;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合理;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浙江)” 严重失信对象。
三、申报材料
1.填写嘉兴市服务业十佳创新企业汇总表(详见附件1);
2.编制嘉兴市服务业十佳创新企业申报书(详见附件2格式及要求)。
四、申报及认定程序
1.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向属地发展改革局(商务局、服务业发展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申报材料一份(含申报材料电子稿)。经各地审核汇总盖章后上报市发展改革委。
2.认定程序。(1)复审。 市发展改革委对企业申报材料复审,提出创新型企业入围名单。 (2)评审。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对入围企业进行评审,提出服务业十佳创新企业名单以及一批提名名单,报请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明确拟定名单。 ( 3)公示。 拟定的服务业十佳创新企业以及提名企业名单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等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五天。 ( 4)认定。 公示无异议后,十佳创新企业由市人民政府或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公布,十佳创新提名企业由市发展改革委或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公布。
五、支持措施
1.十佳创新企业由市人民政府或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授牌。
2.市本级十佳创新企业由嘉兴市级服务业发展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用于支持企业创新投入。各县(市)及嘉兴港区企业参照执行。
3.十佳创新企业以及提名企业实施的创新投资项目,优先推荐列入浙江省、嘉兴市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其中市本级项目优先给予服务业发展资金扶持。
4.十佳创新企业和提名企业创新投资项目优先向相关金融机构、创投机构等推荐融资,引导创投机构加大对十佳创新企业和提名企业的融资力度。
5.支持十佳创新企业和提名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6.给予十佳创新企业和提名企业在各级媒体上予以宣传报道。
六、其他
1.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6日(星期五)。
2.请各地发展改革局(商务局、服务业发展局)做好企业申报指导和服务工作,汇总申报企业资料统一寄送。
3.联系人:徐晨聪,联系电话:83681367。邮箱:jxfwyfzc@163.com。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