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移动端
创头条企服版APP

欠债50万可申请破产!个人破产法真的要来了...

4210
慧谷双创 2020-06-04 09:36 抢发第一评

全国首个个人破产地方法规,向公众征求意见。

6月2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称,单独或者共同对债务人持有50万元以上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此外,该意见稿还明确,债务人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和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640 (2).png

破产法,无论是对于企业法人还是个人,不仅仅意味着破产清算,更意味着保护个人破产法不再“一棍子打死”正当经营的破产法人或诚信个人,这对于当下财产登记制度和征信制度正逐步完善中的中国,意义重大!

个人破产法的由来

河南创业圈了解,最早个人破产的概念,起源于古巴比伦的《汉谟拉比法典》。《法典》规定:当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将其妻子、子女变卖为奴隶,直至还清债务为止。

但那时的债务破产执行制度(并非个人破产法)具有明显的野蛮性,仅仅只适用于奴隶制社会。

真正意义上的个人破产法雏形,始于1244年颁布的针对商人阶级破产的《威尼斯条例》。

当时的破产人管理制度允许债权人私自扣押债务人财产或人身,完善了财产扣押和分配制度。

不过以上两种制度和条例,都明显带着“破产有罪”的偏见。直到上世纪80年代,资本主义国家信贷消费扩张,违约风险随之扩大,人们也逐渐对超前消费、破产等概念的看法变得中立起来。

为了防止这种风险,1978年美国联邦政府制定了有关个人及企业的破产法,并适用于所有的的破产案件。

而中国在2004年全国人大正式审议新破产法草案时,由于当时“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和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还不完善”,草案中并没有个人破产方面内容,2006年颁布的《企业破产法》一直沿用至今

为什么我国需要个人破产法?

河南创业圈了解到,截至今年1月底,在深圳登记的个体工商户123.6万户,占深圳商事主体总数的37.5%。除了数量惊人的创业者以自然人的身份进行创业,还有很多小微企业主往往将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捆绑在一起,企业可以破产,个人不能破产,不少债权人要求企业主以个人财产进行抵押。这不仅加大了金融风险,也给高利贷、地下钱庄等非法融资创造了空间。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深圳市商业联合会执行会长林慧表示,因为我们有大约百分之七八十的企业在做企业贷款的时候质押了个人的财产,应该说是押上了他们的身家性命。希望这部法能保护到这些为我们深圳发展建设敢于冒险、敢于投资、敢于担当的这些企业主,给他们有一个缓冲的机会。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称,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能够有效厘清框定市场主体承担风险的责任,促使金融机构完善信贷评估和风险防控制度以提高金融活动的价值;能够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增强对信用价值的认识,在社会交往和经济活动中诚实守信,循规蹈矩,从而推动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

此外,信贷消费在我国的高速发展,使得我国的居民杠杆率和债务压力大增:今年3月央行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2019年底,银行卡应偿信贷余额为7.59万亿元,同比增长10.73%;苏宁金融研究院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我国居民部门的杠杆率为55.8%,相较于2018年末上涨3.7%。

负债意味着加杠杆,而杠杆超过一定程度的话,就会压缩消费。据《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19)》估算,居民杠杆率水平每上升1%,社会零售品消费总额增速会下降0.3%左右。

经济想要繁荣,想要增长,必定需要适当的负债,但为了防止大规模资不抵债而造成系统性风险,就必须出台个人破产法。

但是中国家庭对于消费和经营信贷需求并不多,政府唯一担心的就是房贷的稳定。有市场观点猜测,国内推动个人破产法,很可能就是在为楼市挤泡沫做准备!比如深圳,楼市泡沫再起,一旦泡沫破灭,房价大跌,房贷断供,无数房奴将会“破产”,届时如果没有一个个人破产制度来保护这些刚需的话,后果可想而知。

“个人破产”会不会给“老赖”松绑?

凡是都是双刃剑,个人破产法实施的同时,也会面临更多问题。有人担心,“个人破产”会不会给“老赖”松绑?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深圳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主任黄亚英分析,个人破产制度设计首先可以保护债权人。黄亚英表示:“‘个人破产’,首先它对债权人有利,遇到老赖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去法院申请老赖破产,这样把所有的资产都给你搜出来,都给你拿来清算,保护债权人。”

除此之外,还面临以下多种问题:

1、个人破产法保障范围的调整。如果扩大保障范围,意味着有人会钻空子,滥用个人破产赖账,这会引发信用风险;如果保障范围缩小,会使得应该保护的人得不到保护。

比如2005年美国修改个人破产法,提高了破产费用、取消了住房豁免,严格限制了破产申请范围及适用程序,导致许多房贷债务人得不到破产保护,待售房屋数量上升而房价下跌。

2、在个人破产法保护下,个人的债务风险将由银行等债权人来承担,而银行的烂摊子又要由清算公司、不良资产管理公司来处理,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整体金融体系的风险。这意味着风险并没有消除,只是转移了。这些债务怎么处理,需要监管层的管理艺术。

3、如果个人破产从房贷扩展到消费贷、经营贷以及其他贷款的方方面面,这可能将刺激超前消费。当然消费会有利于经济,但其中的杠杆怎么控制,也需要解决。

4、在我国征信制度和个人财产登记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将财产转移,然后申请破产,逃避债务,怎么办?

河南创业圈认为,个人破产法在中国这种复杂的经济环境下,推行和实施注定困难不小。

关于个人破产法,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

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您阅读这篇文章花了0
转发这篇文章只需要1秒钟
喜欢这篇 0
评论一下 0
凯派尔知识产权全新业务全面上线
相关文章
评论
试试以这些内容开始评论吧
登录后发表评论
凯派尔知识产权全新业务全面上线
阿里云创新中心
×
#热门搜索#
精选双创服务
历史搜索 清空

Tel:18514777506

关注微信公众号

创头条企服版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