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部署新任务,要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公卫内容、绩效工资或将受到影响。第一,鼓励纳入绩效考核,推动戒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力争到2022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全面建成的目标。各地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南(见附件)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保障经费投入,将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日常工作,推动控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鼓励把无烟环境建设纳入本单位相关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建设无烟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第二,吸烟史纳入首诊询问,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戒烟咨询服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提供戒烟咨询服务,二级及以上医院应当提供简短戒烟干预服务,鼓励将戒烟服务融入慢病管理。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推广戒烟干预服务和烟草依赖疾病诊治。同时,要充分结合卫生城镇、文明城市创建以及健康城镇建设,持续推进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南》提到,无烟医疗机构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制定无烟医疗机构建设管理制度。
2、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若有室外吸烟区应当规范设置。
3、机构范围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无烟草广告。
4、无烟草赞助。
各地可结合世界无烟日以及各种卫生健康日等节点,通过会议培训、讲座、巡展、宣传栏、电子屏等形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对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政策要求、烟草危害科普知识、戒烟服务信息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参与控烟、人人享有健康的良好氛围。要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和报道,挖掘示范典型,进行经验推广和交流。在此之前,已有不少医疗机构将“无烟”创建纳入医院评优评先工作,随着国家文件的进一步落实,这一项工作或将影响所有医生的绩效考核,成为建设无烟单位的硬性指标。
来源 :国家卫健委官网
编辑 :基层医师公社 羽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