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补助改善社会办医设备设施
鼓励社会办医 一地再出新政
十项政策鼓励社会办医建设! 就在近日(8月13日),福建省漳州市卫健委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漳州市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从拓展社会办医空间、保障医疗用地供给、落实税费优惠和补助、优化医保管理、支持商保发展、完善准入审批、开展诊所备案管理、优化职称评审、落实部门监管、推进社会会办医党建这10大方面,对促进社会办医发展提出了非常详尽的要求。 其中,在“保障医疗用地”方面,《方案》指出要“从严控制老城区新建扩建大型公立医院,对业务用房面积已达到国家标准的公立医院,原则上不再批准新增业务用房。” 在“财政补助”上,《方案》明确,要“对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在1亿元以上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政府按投资额1%给予开办补助,用于添置和改善该院医疗设备和医疗服务设施。”也就是说,设备、设施投资额高达1亿元的民营医院,即有机会申请至少100万元的补助。 在“医保管理”上,《方案》表示:“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应与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且“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在省内异地就医、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上执行与公立医院相同的医保管理政策。” 至于“优化职称评审”方面,《方案》规定全市社会办医专业技术人员与公立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同待遇、同资格参与职称评审,积极吸纳社会办医人员进入评审委员会。 可以说,漳州市此次落地的方案用意很明显,除了限制公立医院扩张速度外,也有鼓励社会办医院向大型、高硬件设施水平方向上建设的意图。 医保方面,通过加速社会办医医保异地结算的方式,缓解定点医院运营压力;而放宽职称评审,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解决民营医院“留人”难题。 据了解,漳州市此次出台的政策,可谓是今年1月,福建省卫健委参考国家文件,印发的“促进社会办医 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实施办法”在市级地方上的细化与落实。特别是在资金补助上,漳州市将继续执行其奖励设备、设施的激励办法。 来源:民营院长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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