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鉴定有时候会由江苏省级主持的情况发生,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解决呢?智多星将项目申报中会出现的问题,以及新技术新产品鉴定流程整理如下:
1、鉴定由省级主持的情况有
(1)拟申报省重大装备首台(套)的新产品;
(2)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
(3)核电类、高压电气设备、高铁、压力容器等涉及人身安全类新技术新产品;
(4)其他有重大创新的新技术新产品
2、鉴定意见应当简洁、精炼,如实、准确把握技术和产品的创新点和技术水平
鉴定意见页原则上不超过1页纸,且和组织、主持单位审批盖章页在同一张纸的正反面。
3、鉴定会结束后
开发单位在一个月内印好鉴定证书5份(含原稿1份),连同修改完善后的鉴定材料送到设区市(含昆山、常熟、张家港、江阴等地)工信部门;各市审查盖章后连同《新技术新产品鉴定流程表》寄省级工信部门盖章制作证书,《新技术新产品鉴定信息统计表》根据鉴定意见修改完善后发送电子版汇总,鉴定结论为国际领先的产品,要在《新技术新产品鉴定信息统计表》中附带100字左右简短说明,便于后续宣传推广。鉴定证书省市各留一份存档。
4、鉴定是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工作的重要环节
各市应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坚持标准,加强审核。对鉴定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创新产品应加以重点宣传推广。对把关不严组织不力的地区,将酌情暂停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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