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移动端
创头条企服版APP

七部门:直播营销平台应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7223
创头条 2021-04-23 11:38 抢发第一评

创头条4月23日消息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

《办法》强调,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账号及直播营销功能注册注销、信息安全管理、营销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机制、措施;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和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合法合理要求;直播营销平台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证据等支持;国家七部门建立健全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教育培训等工作机制,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网络直播营销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您也可以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号(ID:ctoutiao),给您更多好看的内容。

声明:本文由创头条企业号发布,依据企业号用户协议,该企业号为文章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创头条作为品牌传播平台,只为传播效果负责,在文章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继续承担甄别文章内容和观点的义务。
您阅读这篇文章花了0
转发这篇文章只需要1秒钟
七部门:直播营销平台应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打赏一下 0
喜欢这篇 20
评论一下 0
凯派尔知识产权全新业务全面上线
相关文章
评论
试试以这些内容开始评论吧
登录后发表评论
凯派尔知识产权全新业务全面上线
阿里云创新中心
×
#热门搜索#
精选双创服务
历史搜索 清空

Tel:18514777506

关注微信公众号

创头条企服版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