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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办:收集个人汽车数据信息应取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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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点科技 2021-05-13 08:54 抢发第一评

网信办日前发布了关于《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到,个人信息或者重要数据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通过国家网信部门组织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运营者不得超出出境安全评估时明确的目的、范围、方式和数据类型、规模等,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或重要数据。

运营者收集和向车外提供敏感个人信息,包括车辆位置、驾驶人或乘车人音视频等,以及可以用于判断违法违规驾驶的数据等,应当默认为不收集,每次都应当征得驾驶人同意授权,驾驶结束(驾驶人离开驾驶席)后本次授权自动失效;通过车内显示面板或语音等方式告知驾驶人和乘车人正在收集敏感个人信息;驾驶人能够随时、方便地终止收集;允许车主方便查看、结构化查询被收集的敏感个人信息;驾驶人要求运营者删除时,运营者应当在 2 周内删除。

征求意见稿提出,运营者处理个人信息或重要数据的目的应当合法、具体、明确,与汽车的设计、制造、服务直接相关。运营者应当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保护,依法履行网络安全义务。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科研和商业合作伙伴需要查询利用境内存储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的,运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数据安全,防止流失;严格限制对重要数据以及车辆位置、生物特征、驾驶人或者乘车人音视频,以及可以用于判断违法违规驾驶的数据等敏感数据的查询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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