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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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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头条 2021-05-13 18:25 抢发第一评

创头条5月13日消息   为加大对制造业企业的研发费用优惠力度,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

公告明确,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此外,公告还明确了企业在10月份办理第三季度(或9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可自行选择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优惠。

据了解,按照现行规定,除房地产、烟草、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娱乐业等行业外,其他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都可以按75%的比例在税前加计扣除。这项优惠政策将延长到2023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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