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牧舟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5月25日,湖北证监局披露的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违规买卖股票,时任万和证券湖北分公司总经理帖花卫被罚款20万元,时任中投证券中投香港路营业部副总经理刘延麟被没收违法所得97.01万元,并处以97.01万元罚款。
湖北证监局一日开出两张罚单
2021年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刘延麟于2009年7月至2019年7月期间就职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香港路证券营业部,担任副总经理。2013年9月26日至2019年1月29日期间,刘延麟使用单位办公电脑、手机,合计操作其弟于该营业部开设的“刘某”账户交易,合计11681笔,占委托交易的86.07%。
上述期间“刘某”账户共交易47只股票,成交金额为7070.43万元。其中,刘延麟实际控制并使用“刘某”账户交易46只股票(占比97.87%),成交金额6354.58万元(占比89.88%),“刘某”账户累计账面盈利107.94万元。按照刘延麟实际控制并使用该账户成交金额占比89.88%计算,其中归属刘延麟的账面盈利为97.01万元。
湖北证监局认定,刘延麟借用“刘某”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之规定,没收其违法所得97.01万元,并处以97.01万元罚款。
2021年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帖花卫于2016年8月至2018年5月担任万和证券湖北分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5月至2020年6月担任万和证券湖北分公司总经理。
2017年7月13日至2018年10月18日期间,“余某”和“马某”证券账户先后由帖花卫控制使用。经查,“余某”和“马某”账户系应帖花卫的要求开立。
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10月31日,“余某”账户买卖交易金额为1937.4万元,亏损14.9万元。2017年11月2日至2018年10月18日,“马某”账户买卖交易金额为2826.4万元,亏损26.3万元。
湖北证监局认为,帖花卫借用“余某”和“马某”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其处以20万元罚款。
多起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被罚
近年来,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频繁出现。
据统计,2014-2020年,监管对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开出罚单不少于80张。而最近3个月,因为证券从业人员炒股的违规行为,证监会及各地派出机构已至少开出7张罚单。
5月24日,江苏证监局披露一则对赵小伟、郭晓鸣的行政处罚通知书,两人违法买卖股票合计亏损超90万元,被分别处以2万元罚款。
5月20日,浙江证监局官网显示,因中银国际证券台州营业部任投资顾问助理黄伟燕在职期间,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责令黄伟燕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1万元罚款。
5月13日,青岛证监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曾先后在原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青岛闽江路证券营业部、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青岛香港东路证券营业部任职的杨晓君,在任职期间存在借用他人证券账户违法买卖股票,以及为客户办理证券认购、交易的行为,被给予警告,并罚没合计4.64万元。
对于违规炒股的行为,监管一直保持警惕,2020年新修订的《证券法》也提高了对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处罚力度。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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