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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08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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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08年,省科技计划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八届四次全委会精神,按照省第十一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以及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部署,遵循“自主创新、统筹协调、企业主体、优化配置、集成推进”的工作思路,着力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加快创新型云南建设步伐。现将2008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认真组织好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一、重大创新工程

(一)重点产业创新工程

1.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化创新基地建设

围绕铜、锡、锌、铝产业链延伸及稀贵金属新材料产业化,以电子材料、电力电工材料、轨道交通材料、轻化工材料、汽车材料、环保材料、能源材料、医用材料、建筑材料、军工材料等10类新材料的开发和产业化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关键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进一步发展钛、硅、锗、铟等优势资源新材料产业。

2.磷化工、煤化工产业化创新基地建设

围绕磷矿、煤炭优势资源的高效利用,以磷化工、煤化工精细产品开发与产业化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关键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及产业化示范项目,发展磷酸盐阻燃剂、水处理剂、纺织助剂、燃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化学合成农药等领域的精细磷化工产品,有序发展高浓度磷复肥和专用肥;发展煤制合成氨、焦炭、煤气、甲醇、二甲醚及下游产品和褐煤液化油及其它化工产品为一体的煤化工体系,形成煤—焦化、煤—气化、碳—燃料化工、合成材料、甲醇制烯烃等煤化工产业。

3.装备制造业产业化创新基地建设

以数控机床、电力装备、铁路养护设备、自动化物流设备、光电子、汽车及柴油发动机、重化工业环保产业装备、农业及生物资源开发加工机械等8个行业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关键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4.生物质能源产业化创新基地建设

生物柴油和燃料乙醇为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重点,研究开发生物质能源原料作物优良新品种选育、综合栽培技术、生物质能源高效转化和深加工工艺等重大关键技术,形成生物质能源产业链。

5.花卉产业创新基地建设

围绕国家级云南花卉星火产业带的区域创新能力提升,加强新品种选育和产业化示范,形成滇中温带鲜切花、滇西北球根类种球繁育、滇西地方特色花卉、滇南热带花卉及配叶植物等4个产业聚集区。

6.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云南)基地建设

根据《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云南)基地第二期建设方案(2008-2012年)》,实施“中药、民族药科技支撑平台建设”,“中药、民族药基础研究”,“中药、民族药新产品研发”,“中药、民族药现代化生产”,“中药、民族药创新型企业(工业园区)培育”,“中药、民族药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六大推进工程。

(二)农业科技创新工程

以特色种植业、生态养殖业、林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农业科技攻关项目,加快高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建设国家云南红河科技示范园区。

(三)创新平台建设工程

启动建设西南生物多样性国家实验室和云南科技创新园,调整优化和加强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骨干企业为主体,建成一批重点产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四)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引工程

按照《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计划选拔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50名,省技术创新人才50名,并选拔培养20个省级创新人才团队。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公民科学素质提升工程

28个边疆县和藏区县实施云南边疆解“五难”(学科技难)惠民工程。边疆解“五难”(“学科技难”)示范项目申报单位为28个县(市)科技局和相关乡(镇)政府。各县(市)申请项目中所选择的乡(镇),不能与2007年项目实施乡(镇)重复,项目重点布局的乡(镇)数在3个乡(镇)左右,乡(镇)名称、下辖村委会数量、农民总人数及2007年度人均纯收入、1-2个乡(镇)主导产业等内容需明确。申报项目应立足“六个一”的具体工作目标,根据当地的实际,突出政府引导,围绕用科技、学科技,积极开展边疆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完善产学研相结合的运作模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作用,重点围绕畜牧业、林果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带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六)申报要求

1.重大创新工程项目的申报采取组织策划与自由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2. 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须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高校、院所为支撑,鼓励产学研结合。高校、院所为主体申报的工程化项目,应联合有投资和成果转化能力的企业参加。主体申报企业或参加申报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均达5000万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且实现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3.项目自筹经费(含自筹、贷款和其他渠道经费)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51以上,且自筹经费落实。

4.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云南)基地建设,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项目。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项目,应是上年度销售收入原则上1000万元以上(中药材种植龙头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盈利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在51以上(中药材种植龙头企业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在31以上)。以事业单位(包括转制院所)为主体申报的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在11以上。其中,“中药、民族药创新型企业培育”和“中药、民族药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分别按照相关工作统一要求申报。

5.项目负责人系直接从事项目研究开发的骨干成员,组织协调能力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二、科技创新强省计划

该计划由工业和农业2个部分构成,宗旨是通过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形式,组织科技攻关,解决重点产业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实施能够促进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并能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示范项目。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和省院省校科技合作专项纳入该计划。

(一)选题重点

1.工业部分

——能源产业:火电清洁生产示范工程;大型水电工程关键技术集成应用与示范工程;高海拔、长距离输变电关键技术开发与示范工程;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成套工艺技术装备与产业化。

——信息产业:重点产业、骨干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服务业信息化关键技术及示范工程。

2.农业部分

——主要畜禽优质高效新品种(系)选育及配套繁育、养殖、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与产业化开发示范。

——境传播动物疫病防控技术体系构建及生物制品产业化开发与应用。

——核桃等特色经济林丰产栽培和加工利用综合技术研究与产业化示范。

——农业重大病虫害监控技术研究及新型高效农用生物制剂开发。

——动植物良种快繁技术研究与开发。

3.国际科技合作专项

——围绕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以引进技术和智力为主要合作方式,与发达国家、重要国际组织和国外重点机构联合实施的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配合实施“走出去”战略,与东南亚、南亚国家为重点的发展中国家联合实施以实现技术转移和产品输出为目标的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4省院省校科技合作专项

——以云南省内企业为主体,与省外高等学校及科研院所合作,开展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孵化和产业化示范。

——从历年支持过的项目中,选择部分重大科技成果进行持续滚动支持,实施产业化示范。

——通过省内外优势科技资源的集成和协同攻关,为我省重点产业中的重大工程项目提供技术支撑。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示范带动性强,经济效益显著,对产业发展支撑作用突出。

2.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须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高校、院所为支撑,鼓励产学研结合。高校、院所为主体申报的工程化项目,应联合有投资和成果转化能力的企业参加。主体申报企业或参加申报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均达5000万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均达1000万元以上),且实现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3.科技合作项目必须有正式的合作协议或技术开发合同,合作各方责、权、利具体明确。

4.项目自筹经费(含自筹、贷款和其他渠道经费)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51以上,且自筹经费落实。

5.项目负责人系直接从事项目研究开发的骨干成员,组织协调能力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

1.工业部分

——电子信息产业:软件产品;硬件产品;光电子产品。

——能源产业:高效太阳能电池;新能源应用系统设备;生物燃油产品。

2.农业部分

——优质安全畜牧精深加工产品开发(肉、奶、皮革等)。

——林果产业精深加工产品开发与示范。

——名特优蔬菜系列产品开发及种植示范。

——当年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国家驰名商标产品、中国名牌产品、国家绿色或有机食品认证的农产品(产品研发未获得省科技厅立项支持的)。

3.社会发展部分

——新药研发:中药、天然药物16类新药;化学药品13类新药;治疗用生物制品112类新药;预防用生物制品110类新药

——云药名药名方二次开发和大品种药升级。

——具有云南特色和大品种潜力的获得国家保健食品批件的保健食品(获得国家保健品批件后给予后补助)

——自主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引进、消化吸收后开发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疗仪器、诊断仪器和设备

1.社会事业发展专项

——重大传染病、重大非传染疾病、常见多发病和地方病等预防、诊断、治疗关键技术研究;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和出生缺陷诊断技术和产品的研究。

——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区,典型生态脆弱退化区域,主要自然保护区和采矿区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整治的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生态环境监测与预警技术,高效环保装备等研究开发及应用示范。

——节能减排关键技术开发及应用示范。

——矿产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关键技术开发及应用示范。

——城市智能交通管理、城市住宅小区数字化管理、城市公交系统信息化、城镇建筑节能降耗等城市发展和城镇化领域关键技术开发及应用示范。

——旅游产业提升、旅游景区及特色小镇可持续发展、文化遗产保护等旅游业关键技术开发及应用示范。

——气象、地质、地震等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关键技术开发及应用示范。

——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社会安全等公共安全领域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2.应用基础研究专项

——重点项目: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具有全局性和带动性的重大科学问题的研究项目;以生物多样性、人口与健康、材料与矿冶、资源与环境四大领域为主,兼顾其它优势交叉学科领域的研究项目;以国家或省级重点实验室为研究平台和以创新团队建设为研究支撑的重点学科领域的研究项目。

——面上项目:(1)农业;(2)资源与环境;(3)人口与健康;(4)材料与矿冶;(5)工程技术;(6)电子信息;(7)基础学科;(8)管理学科。

3.科学普及专项

——组织重大科普活动。

——省级科普教育基地能力提升。

——农村科技辅导员培训行动。

——鼓励优秀科普作品创作。

4.院所技术开发专项

该专项的申报单位应为省科技厅归口管理的省级独立科研院所,重点支持技术开发及转制科研院所。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主要结合行业发展规划以及科研院所的技术、人才优势,重点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重点产业及行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加快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技术转移,提升科研院所的研究开发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支撑和服务,对行业的科技进步能起较大的推动作用。

(二)申报要求

4.科普专项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5312007年已承担“新农村科普示范”、“边疆学科技难”项目的原则上不再安排;农村科技辅导员培训行动项目申报数,原则上每个州市不超过3个;科普作品创作以后补助为主。

该计划旨在以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科技创新基地(省级重点实

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院所条件建设和引导地方科技服务能力建设为重点,增强优势学科、重点产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一)选题范围

1.省级科技创新园区建设。

2.地方科技服务能力建设引导。

3.省级独立科研院所科研条件建设。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地

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2.企业必须是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研究开发基础的盈利企业。企业上年度提取技术开发费用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并且比前一年增长10%以上;近3年专利申请量每年增长均达10%以上;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产学研联合体,并形成良好运行机制;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3.县级科技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由县市科技局申报,州、市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十一五”期间已安排项目的州市县不再申报;与年度科技经费预算安排挂钩,达到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的投入比例;地方政府重视科技。

4.企业为承担主体的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在51,其余项目比例在11以上。

六、科技富民强县计划

该计划旨在以支撑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重点结合区域特色和优势产业,通过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形式,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应用示范、工业先进实用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及产业化、特色产品深加工,促进非公经济和农村经济发展。

(一)选题范围

1. 畜牧业、林果业产业化科技开发示范。

2.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企业和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2. 畜牧业、林果业产业化科技开发示范项目以扣除解决农民“学科技难”项目数额后,各州市所辖县(市、区)数量的2/3作为申报项目数量。重点围绕畜牧业、林果业优良品种引进、繁育和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组织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盈利企业。

申报单位必须有较强的科技应用示范和产业化能力。企业必须是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技术转化能力的盈利企业,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3.企业为主体承担的项目比例在31以上。州(市)、县(市)科技局应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4.科技富民强县计划项目实行备案核准制。

5.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项目的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七、申报方式

(一)科技计划项目采取随时申报、随时受理的方式。备案核准制的项目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二)科技计划项目采取逐级申报的方式,申报项目须经申报单位科技主管部门审查推荐。

(三)项目申报及遴选按《省科技厅关于调整部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云科发〔20063号)执行。

(四)2008年,将对除备案核准制以外的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单位可登陆云南省科技厅网站申报。网址:http://www.ynstc.gov.cn。

(五)相关申报材料格式可登陆云南省科技厅网站查阅、下载。

 

           二OO八年四月十七日

 

打印:尤泽恩                        校对:杨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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