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头条消息,9月23日,海南省发改委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创业投资工作指引(2021年版)》的通知。通知指出,符合条件的对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并满足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一是可以按投资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二是可以享受海南自贸港鼓励类产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
对于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从业人员,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部分予以免征的优惠政策。同时,海南自由贸易港持续推进企业开办“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目前企业可自主通过“海南e登记”平台进行登记注册,开办企业时间将年底前压缩至1个工作日。
此外,通知公布了创投企业在发展改革部门备案条件、投资运作、监管方式以及注册登记备案流程等内容。
附件:海南自由贸易港创业投资工作指引(2021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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