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头条获悉,日前,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促进智能制造发展条例》,这是我国首部省级促进智能制造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据悉,该《条例》包括总则、智能制造供给、智能制造应用、智能制造支撑、激励措施等,共六章三十七条,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一方面鼓励中小企业通过智能化改造升级,提升智能化水平和专业优势,提升数字化网络化发展水平。另一方面,支持智能制造企业长期专注于特定细分产品市场,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市场占有率,在智能制造领域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为加快促进天津智能制造发展,《条例》从政策资金、产业基金、金融支持、政府采购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激励措施。
政策资金方面,鼓励政府统筹运用专项资金和优惠政策促进智能制造发展。
政府产业基金方面,鼓励政府及有关部门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智能制造领域项目建设,支持智能制造企业及其相关产业发展。
金融支持方面,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智能化改造提供中长期贷款支持,开发符合智能制造特点的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等金融产品。
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实施智能制造的企业通过上市、发债、股权融资等开展直接融资。以及鼓励保险、担保机构开发符合行业需求的产品。
此外,《条例》还明确了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天津智能制造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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