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杜航
编辑|六耳
来源|创头条
11月15日开市的北交所带火了“专精特新”这一对“高质量企业”的认定标准。实际上,更被熟知的另一套标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今年迈入推行的第31个年头。与如火如荼的“专精特新”认证相对应的是,科技部正对国高新企业开始挤水分。
10月25日,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各地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送到了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此相关的背景是,截至10月12日,已有588家企业因不符合相关政策要求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证。
事情并未结束。
接下来,税务机关还会要求被取消资格认证的企业补缴自认定年度起享受的相应税收优惠,同时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也会对已拨付的财政奖励资金进行追缴。
这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1、取消企业高新资格,不是第一次
早在2000年印发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就已经有言在先——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
那么,哪些情况属于不合格?对被取消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会有哪些措施?彼时,这些问题并未给予详细规定。
外界普遍认为的政策分水岭出现在2008年。
那一年,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简称《办法》)出台。按照《办法》要求,高新技术企业一旦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如果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就要依法纳税,否则将予以追缴。
同时,《办法》还要求主管税务机关发现企业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时,要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期间,可以暂停税收减免。一旦发现企业在认定时提供虚假信息,偷税骗税,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因环境等违法违规受处罚,都将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企业被取消高新资格,要么是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么是发生了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通常情况下,前者发生的概率更大一点。”一位业内人士对创头条(ID:ctoutiao)表示。
被取消资格认定的这些企业还会被放进“黑名单”,5年后才能重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
在这一系列组合拳下,很多企业被取消“高新技术”的资格认定。这被业内视为一次“重新洗牌”。
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全国高新技术企业共25386个,较2007年底的56047个降幅高达54.7%。2008年,全国34个地区(不含新疆、西藏)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共有15547家,2011年12月通过复审的企业共12849家,通过率为82.65%。
2016年1月1日,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实施。该《办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三年。企业每年要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至此,“伪高新”企业可钻的空子越来越小。
2、为了“甜头”,“伪高新”层出不穷
无利不起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始于30年前。“伪高新”的出现,几乎与之相伴。
1991年,国务院发布《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并配套制定了财政、税收、金融、贸易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对于获得认定的企业来说,最直接的利好无疑来自于税收政策的优惠。一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将由25%降为15%,这相当于在原基础上降低了40%。
这一系列“甜头”,自然也让一些“伪高新”企业动起了歪脑筋。
199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被扩展到国家高新区外。一时间,可申请认定的企业基数随之大增。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难免被一些“伪高新”钻了空,导致鱼龙混杂。
此前,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三部委曾联合对北京、天津、安徽等8个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开展检查,发现部分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申报后部分专利失效,或与企业主营产品关联度不强,部分企业申报材料中佐证材料不全,报表不齐全等。
贝因美就因类似问题,补缴了2008年和2009年减免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5892.7万元。
2011年,公告显示贝因美2008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时,前三年实际投入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仅为0.65%,且申报的发明专利与其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不直接相关。
类似的“伪高新”,远不止一个贝因美。
3、挂面厂变身高新技术企业
克明面业,曾是一家“神奇”的高新技术企业。
简单讲,克明面业是一家挂面厂,主营挂面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高新技术企业的一些硬指标方面,克明面业也差之甚远。
比如,政策规定申请国家级高新技术资质的企业从事研发人员的数量应该不低于员工总数的10%,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比重应不低于30%。
然而,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底克明面业技术人员62人,不足员工总数的4%,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比只有13%,两项指标皆远低于认定标准。
这样一家企业,却在2007年被认定为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
这种匪夷所思的“伪高新”,是怎么混进来的?除了企业弄虚作假,同时也折射出整个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体系存在的监管难点。
在整个认定体系顶层,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等。
各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每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等。
即管理职能在全国领导小组,执行在各地认定机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监督管理的挑战,由此而来。
官方曾指出各地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中不同程度地过于重视企业数量发展,个别地区执行把关不够严格,一些地区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再加之个别中介机构资质不全,专家对部分企业评价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相符,给了“伪高新”可乘之机。
4、高质量发展成为必然
2020年,全国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7.8万家。高质量,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必然选择。
今年9月17日,科技部火炬中心印发《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在2021年10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下一步各地认定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认定管理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标准与程序,高质量组织开展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科技部火炬中心有关人士表示。
“如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知识产权的真实性和相关性提出更高的要求。”一业内人士告诉创头条(ID:ctoutiao):“拥有已经无法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要求,而是日益强调知识产权核心的要求。”
无独有偶,“专精特新”概念的提出虽然仅有10年之久,但已然有意识通过高质量发展,尽可能来规避“伪专精特新”。
《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提出,2021-2025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重点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带动1万家左右中小企业成长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上述《通知》不忘针对奖补资金作出规定,对检查考核发现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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