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头条消息 近日,人社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 年版)》,对互联网营销师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做了明确规定。
据悉,互联网营销师分为选品员、直播销售员、视频创推员、平台管理员四个工种。其中,《标准》将选品员、直播销售员、视频创推员三个工种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等五个等级,平台管理员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三个等级。
《标准》规定,互联网营销师要求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其中,综合评审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标准》还对各等级申报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相关原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关于颁布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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