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头条消息 近日,海南省人大官网公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科技开放创新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列出19条举措支持海南科技开放创新,其中,指出加大科技开放创新财政投入,引导境内外资本对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据悉,《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从财政支持、政策支持、土地支持、人才支持等方面,支持海南科技开放创新。
其中,在财政支持方面,《规定》提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领军企业,加大科技开放创新财政投入,通过资助、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科技开放创新;引导境内外资本对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推动科技创新基金体系建设,拓宽创新创业项目境外融资渠道;支持金融机构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为科技企业提供融资便利。
在人才支持方面,《规定》提出,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机制,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调动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创新活力;对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实行财政经费包干制;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以及科技交流专业机构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工作;鼓励境外科技人才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创新创业。
此外,《规定》还提到,支持建立航天科技创新平台,推动打造航天科技创新高地,支持文昌国际航天城建立星箭研制、航天先进制造、发射、航天应用的航天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发展空间大数据、空间信息应用、航天科普等产业。
延伸阅读:海南自由贸易港科技开放创新若干规定
您也可以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公众号(ID:ctoutiao),给您更多好看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