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头条消息 日前,科技部官网公布了《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旨在规范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称引导资金)管理,提高引导资金使用效益,推进科技创新。该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 引导资金支持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四个方面。
其中,支持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资金,鼓励地方综合采用直接补助、后补助、以奖代补等多种投入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资金,鼓励地方综合采用风险补偿、后补助、创投引导等财政投入方式。
据悉,引导资金将采取项目法和因素法相结合的方法分配。
采取项目法分配的引导资金包括:对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科技创新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省份,予以定额奖励;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区域性创新高地的决策部署,需要重点支持的科技创新基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项目;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需要重点支持的其他事项。
采取因素法分配的引导资金,分配因素主要包括:地方基础科研条件情况(占比50%),体现科研机构、研发人员、科研仪器设备、研发经费投入、基础研究投入等基础科研条件情况。
地方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情况(占比50%),体现地方支持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加强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等情况。
《办法》所称引导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和引导地方政府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改革发展政策、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引导资金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管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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