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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2年中山市促进技术交易和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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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推动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积极开展技术转移和技术交易,根据《中山市促进技术交易和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9〕233号)要求,现开展2022年中山市促进技术交易和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题一:技术合同登记资助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的技术合同登记方。

  二、资助范围

在我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于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时间内获得认定通过的技术合同,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认定技术交易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

(二)合同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资助额度

(一)对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合同,按技术合同登记实际技术履约额不超过5%进行资助;

(二)对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按技术合同登记实际技术履约额不超过3%进行资助。

单个合同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同一单位资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合同技术履约额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前。

  四、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至3月21日;

(二)申报项目待市科技局审核后,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下午17时30分。

专题二:技术合同二级登记点服务资助

一、申报对象

经申请批准设立的我市技术合同二级登记点。

二、申报条件

各技术合同二级登记点于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时间内在我市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且登记的合同获得市科技局认定通过。

  三、资助额度

各技术合同二级登记点按其2021年完成的登记技术合同交易总额的3‰进行补助,每个技术合同二级登记点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时间

书面申报(一式两份、胶装、加页码),书面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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