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头条消息 据重庆市科技局官网发布的信息显示,3月1日,为贯彻落实《科学技术进步法》,新修订的《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正式实施。据了解,《修订条例》新增32条,进一步激发重庆科技创新活力。
据了解,修订后的《条例》共71条,分为十章,包括总则、科技创新活动、企业科技创新、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科技创新人才、科技创新承载区、科技创新开放合作、科技创新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
《条例》主要从完善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加强基础研究源头供给、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明确承载区功能定位七个方面进行规范。在原条例基础上删除2条、修改41条。
具体来说,为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条例》针对重庆市产业链上中下游融通创新还不够畅通、产业链和创新链融合有待加强等问题,聚焦大数据智能化主方向、产业科技创新主战场,对产业技术创新作出了规定。
此外,《条例》还针对重庆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不强,国有企业创新动力不足,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不突出等问题,新增“企业科技创新”专章,正向激励企业创新,反向倒逼企业创新,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增强企业创新动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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