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头条消息 3月24日,海南省科技厅官网发布的信息显示,近日,海南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修订并印发《海南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继续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办法》显示,每家企业每年使用科技创新券的累计额度不超过50万元。
据了解,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是一种财政补助方式,主要支持科技企业向服务机构购买专业服务,降低创新创业成本。创新券采用电子券形式,由企业无偿申领和使用,由服务机构收取和申请兑付。
《办法》明确了创新券支持的服务范围,一般包括企业在科技创新过程中所需要且同主营业务有密切相关性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许可、检验检测和资源开放等服务。
创头条了解到,申领创新券的企业,应同时符合上年度产生研发费用支出、购买的专业服务与开展的研发活动有直接相关性、科研诚信记录良好等五项条件。
同时,优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和使用创新券。
企业可常年随时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申领创新券,并在线将创新券支付给服务机构用以购买相关专业服务(用券额不超过服务金额的50%)。服务机构在线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兑付。省科技厅根据申请情况不定期集中审核,确定创新券发放名单和金额。每家企业每年使用创新券的累计额度不超过50万元。
此外,《办法》自2022年4月8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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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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