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头条消息 3月24日 厦门市科技局官网信息显示,厦门市科技局、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厦门市科技创新创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显示,厦门市科技创新创业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规划总规模为30亿元。
据了解,引导基金是由厦门市科技局、厦门市财政局出资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创新创业,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专业化管理的政策性基金。
该《办法》适用于引导基金投资的科技创新创业子基金(以下简称“子基金”)以及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的科技创新创业企业。
《办法》明确,引导基金规划总规模30亿元,其中财政出资部分可根据产业需求、市场容量逐年分期到资,并以增加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国有资本金形式注入。
引导基金在单个子基金中的累计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30%,且原则上不超过1.5亿元;各级政府引导基金出资比例,原则上合计不超过该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50%。
《办法》明确,引导基金直接投资可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引导基金以直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活动,促进科技人才以优秀成果创新创业,投资额以不超过企业实缴注册资本的20%为限;二是引导基金在创业投资机构实际投资后,按不超过其实际投资额50%的比例跟进投资,投资价格与创业投资机构相同。
此外,在投资期限和投资金额方面,《办法》明确,引导基金直接投资项目的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对单个企业的投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不超过500万元,所持股权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总股本的20%,且引导基金不做第一大股东、不参与企业具体经营、不参与企业利润分配,也不承担企业债务。
延伸阅读: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科技创新创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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