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头条消息 4月14日,天津科技局发布《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办法》(以下简称《补助办法》。根据《补助办法》,天津给予市级成果展示交易平台每年最高500万元补助。
据悉,《补助办法》规定,科技成果概念验证后补助对象为开展概念验证工作的高校院所和开展概念验证服务的法人单位;技术交易后补助对象为技术出让单位和技术转移机构。具体而言,根据年度运营任务,天津市级平台运营单位通过考核后,每年给予相关补助措施。其中100万元用于展厅维护与升级。
此外,《补助办法》还对技术出让单位、开展概念验证工作的高校院所规定补助标准。例如对符合考核要求的高校院所,按照不超过项目投入总额的10%、单项项目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每家单位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针对区域类技术转移机构,《补助办法》按照考核结果梯度标准给予补助,最高达20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补助办法》还对补助资金申报、绩效评价与监督检查进行详细说明,切实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补助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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