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设立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创新领军人才项目、青年领军人才项目四大类别,申报人及单位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其中,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分企业创新人才项目和高校院所创新人才项目两类。那么申报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的基本条件有哪些呢?
1.企业创新人才项目主要支持到吴中科技型企业领衔科技创新工作,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创新领军人才项目。
(1)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人才、世界500强企业首席技术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可放宽到硕士),有丰富的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核心岗位的研发、管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一定影响力。
(2)拥有能够促进自主创新、技术升级并且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于近年引进到单位担任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引进后须全职工作3年以上。
(3)引才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优先支持科技创新能力强的单位:①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②市级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入选企业;③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研发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的企业;④区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
2.高校院所创新人才项目主要支持在吴高校、科研院所上一年度自主引进培育的重大人才项目(定向组织)。
3.优先支持本人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人才、企业高薪聘用的人才、科技型上市企业和头部企业引进的人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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