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要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任务,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出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后2个月内完成补充减免3个月租金任务,并于12月10日前向国务院国资委财务监管与运行评价局报送减租工作总结。”
《通知》提出,尚未开展减租工作的企业,不得观望不作为,不得层层等通知,要积极主动作为,按照现有政策要求,立即制定方案措施,从速落实,抓紧将减租红利惠及租户;已开展减租工作的企业,要以“不漏一租户、不少一分钱”的高标准要求,对工作进行再梳理、再排查,重点检查减租对象范围是否完整、减租期限是否准确、减租金额是否足额落实到租户。
国务院国资委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减租政策;进一步强化政策执行,确保应减快减、应减尽减;进一步细化方案举措,以最大诚意助企纾困;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减租工作规范有序落实到位。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有关部门陆续出台养老托幼、餐饮、住宿等行业的帮扶政策,其中对部分行业的减租政策提出了补充要求,如《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机构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免除租金到2022年底”。
国务院国资委将继续密切跟踪中央企业减租工作进展,对减租工作落实不力、社会反映问题较多的企业将进行严肃通报并约谈有关负责人,问题性质严重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开展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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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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