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建设一批高水平产教融合载体,现就开展2022年度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基地建设培育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建设培育对象原则上为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范围内的产教融合载体。
2、申报主体原则上为产教融合载体建设方或运营方。
3、多方共建的产教融合载体,需明确一家申报主体,重复申报视为无效。
4、申报主体无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具有良好信用记录,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申报条件
支持具有一定规模、能级或创新能力的产教融合载体纳入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基地建设培育范围,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实验实训或生产性实训等服务,面向社会或用人单位职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具备一定规模和能级。
(二)开展“1+X”证书(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创新试点。
(三)开展校企合作人才联合培养和协同育人项目,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并推动各类人才在临港新片区相关产业领域就业。
(四)开展校企联合科研项目攻关,取得关键技术突破、科技成果转化或应用。
(五)积极引进各类国际化企业、组织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国(境)外优质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和知名认证证书落地。
(六)面向城区、社区公众开放,提供设施设备共享,开展产教融合相关知识和技能服务。
(七)举办有影响力、有实际效果的产教融合相关活动。
(八)其他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相关内容。
三、申报材料
(一)2022年度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基地建设培育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
(二)营业执照(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院校)/其他登记证书(民非)。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四、申报流程
1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0月25日
2申报途径
申报单位可通过公共邮箱下载本通知和相关附件,填写完成后,应A4纸打印《申报书》,同其他支撑材料一起于左侧胶装成册一式两份,书面材料封面盖申报单位公章,右侧加盖骑缝章。请于申报截止日前报送至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处。过期不予受理,材料不退还。
申报时须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一套,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包含《申报书》及其他材料PDF盖章版(单页材料盖公章,多页材料加盖骑缝章,图文清晰可辨)。
五、认定流程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组织开展基地建设培育申报工作,通过材料审核、调研访谈、实地考察、意见征询等方式对现状成效及建设计划进行综合分析,并最终形成基地建设培育相关意见。
六、公示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就示范基地创建名单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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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港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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