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闵行区关于加强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闵委发〔2022〕15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本区重点企业认定工作。现就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申请认定的企业,其工商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须均在闵行,符合闵行产业发展导向,且无不良征信记录。
二、认定条件
(一)分类认定标准
1、一类重点企业
(1)一年内新引入的符合我区重点产业定位,年纳税不低于1亿元,或(项目)投资额不少于10亿元的企业;
(2)上一年度纳税不低于3亿元的企业;
(3)经国家有关部门新认定的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研发机构;
(4)相当于上述1-3类层次的重点企业。
2、二类重点企业
(1)一年内新引入的符合我区重点产业定位,年纳税5000万元-1亿元,或(项目)投资额为5-10亿元的企业;
(2)上一年度纳税1-3亿元的企业;
(3)上年度税收达500万元以上,且连续三个自然年度纳税增长率在50%以上的高成长企业;
(4)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贸易型总部、民营总部等总部型企业;
(5)在主板、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境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
(6)近3年内符合下列认定标准之一的其他企业:
①上海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②由市主管部门批准新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
③由市主管部门批准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
(7)相当于上述1-6类层次的重点企业。
3、三类重点企业
(1)一年内新引入的符合我区重点产业定位,年纳税1000万-5000万元,或(项目)投资额为1亿-5亿元的企业;
(2)上一年度纳税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
(3)近3年内符合下列认定标准之一的其他企业:
①闵行区科技小巨人企业;
②闵行区科技创业新锐企业;
(4)相当于上述1-3类层次的重点企业。
(二)相关说明
1、对属于“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重点企业”的认定工作,由区人才办牵头组织研究,提出审核意见。
2、本次重点企业认定工作,对于二类重点企业、三类重点企业中“近3年内”的表述限定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工作流程
(一)动员通知
做好辖区内单位的发动宣传工作。
(二)网上确认或申报
1、本次重点企业认定实行部分“免申即享”,申报单位登陆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
通过系统后台精准匹配政策条件,符合分类标准的,予以确认。
2、申报单位若对信息比对分类标准存有异议或未通过系统后台精准匹配政策条件,但符合申报条件的,请于3月3日(星期五)前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1)《闵行区“春申金字塔人才计划”重点企业认定申报表》(完成在线填报后申报表系统自动生成);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材料(如国家重点实验室批文、科技小巨人企业证书、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证书、企业技术中心证书、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证书等);
(4)企业缴纳城镇社会保险职工人数有关证明材料(如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等);
(5)企业近3年纳税情况证明。
上述申报请参照《“春申金字塔人才计划”重点企业认定申报操作手册》(详见附件),系统内提交的所有附件材料均须为彩色原件。
(三)受理点审核
受理点对申报材料按申报要求进行审核。申请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批准确定
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通过后,符合认定条件的各类重点企业,可享受“春申金字塔人才计划”相应的政策扶持和服务。
四、工作要求
1、重点企业认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3日(星期五),之后将关闭受理通道。对于部分“免申即享”重点企业,若逾期未予以确认或未申请重新认定,将以系统后台精准匹配政策条件的分类标准予以直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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