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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上海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首席运营官培养等四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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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落实上海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按照《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第二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安排,现启动上海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首席运营官培养、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参选专利项目分析应用、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状况分析应用、企业(许可人)专利开放许可绩效奖补等四项目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项目适用于注册在本市,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具有项目承担运行能力的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社会组织等。国家专利审查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可不限定在本市注册。
二、申报要求
1.上海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首席运营官培养。拟委托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实务教育的有关高校知识产权学院,为全市中小企业培养一批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运营、专利导航运用和商标品牌建设的企业知识产权运营实务人才。项目承担单位应制定实施方案并落实绩效目标,总培养人数不少于100人,一次性支持经费50万元。
2.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参选专利项目分析应用。拟委托国家专利审查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对2022年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参选专利项目开展检索分析评价,形成《2022年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参选专利项目分析报告》,一次性支持经费20万元。
3.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状况分析应用。拟委托有关高校知识产权学院,编制2022年和2023年科创板拟上市企业上市审核知识产权相关问询问题指南,一次性支持经费30万元。申报高校应具备开展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状况分析的能力,已形成研究成果的高校优先。
4.企业(许可人)专利开放许可绩效奖补。对通过上海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上海技术交易所在2022年度实际达成的专利开放许可交易(以两机构出具的知识产权交易凭证为准),按照每件成交合同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予以本市企业(许可人)资金奖补。本项目奖补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程序和奖补
1.申报单位按照填写项目申报书并准备相关材料,于2023年3月8日前以电子邮件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逾期不予受理,纸件(一式2份,装订成册)另外寄送。
2.市知识产权局受理材料后,经审核评定及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按照《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第二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给予资金支持,资金不得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场地租金及内部人员工资、津补贴等经常性支出。
3.项目1-3三个项目的承担单位应与市知识产权局签订项目合同书,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方案、资金安排和绩效目标,不足部分项目承担单位须以自筹资金方式持续开展本项目。市知识产权局适时按照协议约定内容组织开展绩效考核、资金审计等工作。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2月28日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15901996329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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