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普陀区贸易高质量发展,提升贸易能级,扩大贸易规模,引进和培育具有一定竞争力的贸易企业,依据《普陀区加快贸易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普商务规范〔202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委将启动2022年度普陀区加快贸易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在普陀区依法设立,信用记录良好,且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导向的贸易类企业、园区与机构等主体。(以下申报材料所涉及的申请表与承诺书详见附件1、附件2)1、对首次获得海关AEO高级认证的企业,经认定,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励。①普陀区加快贸易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海关AEO认证)(原件);2、对新获评上海市“四个一百”(进口前一百、出口前一百、品牌前一百以及新业态前一百)的外贸企业,每个类别分别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励。①普陀区加快贸易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上海市“四个一百”)(原件);3、对年进、出口额亿元以上的企业,经认定,按照进、出口额规模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①普陀区加快贸易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年进、出口额亿元以上)(原件);4、对新获评及再次获评的市级外贸类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示范平台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及10万元的奖励,对示范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及3万元的奖励。①普陀区加快贸易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市级外贸类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示范平台、示范项目)(原件);5、对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给予最高15万元的资助(由中国信保上海分公司市中业务处受理申请)。①普陀区加快贸易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原件);6、对年度商品销售总额达到50亿元以上的,且在区纳统范围内的,经认定,给予最高15万元的奖励。①普陀区加快贸易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年度商品销售总额规模企业)(原件);7、对经认定的进博会普陀分团内专业采购商(需报名在普陀分团内且能在规定系统内及时申报),在进博会举办期间签约、在申报合同有效期内实际成交1000万元以上且执行率达到98%,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①普陀区加快贸易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进博会普陀分团专业采购商)(原件);8-1、对推动境外关联公司在进博会场馆内设展的境内企业,根据实际发生的展位费、搭建费等,给予最高10万元的资助。①普陀区加快贸易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进博会、其他展会设展)(原件);③设展企业与境内企业签订的授权协议或委托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⑥支付展位租赁、搭建费用的相关财务凭证(复印件);⑦展位相关照片(含企业名称、展位号、参展人员、参展商品等信息)(复印件);8-2、对市级相关部门以及区相关部门组织参加的国家级、市级贸易促进活动,按照实际发生的注册费、展位费(包括布展费、特装费及设备租赁费)等,给予最高10万元的资助。①普陀区加快贸易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进博会、其他展会设展)(原件);④企业设展的相关财务凭证(付款凭证、银行回单、发票、银行对账单等)(复印件);⑤展位相关照片(含企业名称、展位号、参展人员、参展商品等信息)(复印件);9、对通过普陀区申报并经认定的进博会场内、场外配套性活动,按照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场地费、搭建费等),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的资助。①普陀区加快贸易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进博会场内、场外配套性活动)(原件);④配套性活动场地租赁费、搭建费等财务凭证(付款凭证、银行回单、发票、银行对账单等)(复印件);10、对在普陀区新设立“6天+365天”交易服务平台等的,经认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①普陀区加快贸易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设立“6天+365天”交易服务平台)(原件);申报时间:2023年2月27日—2023年4月30日(逾期不受理)。材料递交:申报材料除附件1《申请表》、附件2《承诺书》为原件2份以外,其余均为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多页材料加盖骑缝章。同时请将附件2《承诺书》扫描成不大于1M的PDF文件,使用法人一证通上传至“信用普陀”,网址:https://www.shpt.gov.cn/xypt/promise/page_xycn.html结果反馈:区商务委会同区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项目审核通过后,由受理地区向企业反馈结果。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1590199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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