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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政策】2023年集中申报武定县公共租赁住房通知,来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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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比目镜平台

申报时间:集中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6日上午8:30至2023年3月21日下午17:00止

受理部门: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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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最大限度解决在我县县城辖区内工作和生活的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问题,根据《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定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政通〔2016〕1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现有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实际,经研究,决定2023年对武定县公共租赁住房组织一次集中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房源

本轮集中待申报房源共有575套,其中:狮山镇西和村委会永吉村2011年统建点待申报房源30套;狮山镇西和村委会永吉村2012年统建点待申报房源381套;狮山镇中马社区白凹2013、2014、2015年统建点待申报房源127套;狮山镇北门坡纸箱厂小区待申报房源19套;狮山镇圆河小区待申报房源18套。

二、申报对象

在武定县城城区内工作、生活的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单身人士、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农业转移进城人口。申请以户为单位进行申请,每户确定一个主申请人,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住房。

三、申报时间

(一)首次申报人员。集中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6日上午8:30至2023年3月21日下午17:00止(领申请表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下午17:00止,交表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1下午17:00止,星期六、星期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二)2020年申报审核通过并参加抽签但未能实物配租人员。2020年申报审核通过未能实物配租人员须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他人(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23年3月6日上午8:30至2023年3月21日下午17:00止,到本次集中申报现场进行信息复核认证(签订《2020年申报武定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人员信息认证承诺书》)后纳入本次集中分配范围,未到现场进行复核认证的,将视为放弃本次集中分配及轮候资格。

四、申报、复核认证办理地点

集中申报、复核认证办理地点:武定县总工会办公楼北面网球场内(武定县狮山镇北片区)。

五、申报条件

(一)申请城镇低收入(廉租住房)的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主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享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城镇低保)。

3.在武定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西门、中马、南街、北街、香水、东岳、旧城社区)的非农户口且连续居住5年以上。

4.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3平方米以下。

(二)申请城镇低收入(廉租住房)应提供下列材料:

1.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申报地点领取),并到相关部门盖章。

2.主申请人及申请家庭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3.已婚人员(结婚证复印件)。

4.有下列证书的申请人在报名时一并提交证书复印件(验原件)。武定县特困职工优惠证、革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州级以上劳动模范证等证书。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不得同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申请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公租房)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在武定县城城区内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的云南省籍农业转移人口或外来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非云南省籍外来务工人员;在武定县城城区内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商铺在武定县城城区内);退休人员。

2.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4392元,超过两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392元。

3.主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在武定县城城区及县城周边社区、村委会(含武定县城商品住房和香水社区及平田村、恩路村、大石头房,旧城社区及白邑村,东岳社区及保山箐,红土田社区及红土田村,金沙社区,北街社区,南街社区,中马社区,西门社区,西和村委会西村、永吉村、小坝箐、水箐村、和尚庄,永宁村委会永宁村,矣波村委会矣波村、大坝山,狮高村委会鲍家村、小营、高家村)所属就近的房屋(含集体自建住房)人均住房面积少于30平方米(不含30平方米)且3年内没有房产转让记录。

(四)申请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公租房)应提供下列材料:

1.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书面申请书及申请表(申报地点领取),并到相关部门盖章。

2.已婚人员(结婚证复印件)。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4.营业许可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

5.劳动合同复印件(非云南省籍外来务工人员)。

6.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有下列证书的申请人在报名时一并提交证书复印件(验原件)。武定县特困职工优惠证、革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州级以上劳动模范证等证书。

六、申报流程

①到集中申报点领取申请书(要求:佩戴口罩)→②熟悉武定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需提供的材料及证件→③知晓待申报房源→④相关部门审核(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部门、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社区或工作单位)→⑤交申请书(要求:佩戴口罩)→⑥等候公示→⑦轮候。

七、其它事项

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可以到申报现场(武定总工会办公楼北面网球场内)领取,也可到武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信息公开网站自行下载http://www.ynwd.gov.cn/info/2573/370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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