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企业填报前认真阅读《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及“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准确把握指标要求。
企业需按照以下要求,在4月1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请注意保证纸质材料、电子材料与线上填报材料一致,严格按照规范格式填写。
一、申报材料要求
1、网上申报
申报企业请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网址:https://zjtx.miit.gov.cn)进行网上填报。
2、纸质材料
(1)《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一式伍份(线上填报完成后系统内导出);
(2)《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佐证材料》一式两份。
3、电子材料
《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只提供电子版,不需要提交纸质版)。
4、装订要求
(1)请按照申报材料模板格式填写。填写前请先确保电脑字体库已安装“仿宋_GB2312”“楷体_GB2312”两种字体。
(2)《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A4纸单面打印,浅蓝色封面胶装。其中“真实性申明”处加盖公章,并敲封面章及骑缝章。封面中,“推荐单位”统一填写为“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推荐时间”请填写“2023年5月”。
(3)《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佐证材料》A4纸单面或双面打印均可,米黄色封面胶装,敲封面章及骑缝章。
佐证材料和申请材料分开胶装。
二、填报说明
(一)《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填报说明
1、第一部分 企业基本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注册时间:申报主体工商注册时间。
企业规模: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查询链接:http://www.gov.cn/zwgk/2011-07/04/content_1898747.htm
所属行业、具体细分领域: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大类行业填写所属行业。查询链接:http://www.stats.gov.cn/xxgk/tjbz/gjtjbz/201710/t20171017_1758922.html
2、第二部分 经济效益和经营情况数据统计要求:近三年年度数据,指企业上一完整会计年度,以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期末数为准。对于存在子公司或母公司的企业,按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执行。
全职员工数量、研发人员数量:12月底缴纳社保人数。
股权融资总额:年度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所称“股权融资”是指公司股东稀释部分公司股权给投资人,以增资扩股(出让股权不超过30%)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从而取得公司融资的方式。“合格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相关规定,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的创业投资基金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填写时请注意确认单位“万元”。
3、第三部分 专业化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填写累计年限(如3年、10年),非起始年份。
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指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企业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企业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2。其中,企业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企业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企业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企业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100%。其他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4、第四部分 精细化
各项内容可多选。
5、第五部分 特色化 所称“主导产品”:是指企业核心技术在产品中发挥重要作用,且产品收入之和占企业同期营业收入比重超过50%。
主导产品国际、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可通过企业自证或其他方式佐证。如企业自证,要求论证合理、论据充分。
所称“自有品牌”:是指主营业务产品或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产品或服务品牌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正式注册;(2)产品或服务已经实现收入。
6、第六部分 创新能力研发机构建设情况:“研究领域已获得成果及应用情况”请详尽说明,300字以内均可。除表格内涉及的内容外,如企业获得“区级企业技术中心”或企业自建研发机构,请在佐证材料中提交并说明。
拥有与主导产品有关的I类知识产权情况:截至申报前获得的有效的已授权I类知识产权情况。所称“Ⅰ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不包含“Ⅱ类知识产权”等其他情形。
近3年是否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国家级科技奖励”包括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以及国防科技奖。
近3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指该大赛2021年以来正式发布的名单。
7、第七部分 产业链配套所属产业链:根据线上申报系统要求选择或填写。
是否在产业链关键领域实现“补短板”、“填空白”:具体说明300字以内,请尽量详尽地说明企业在细分领域实现关键技术首创等情况。
主导产品是否为国内外知名大企业直接配套:1、2、3请填写为其配套的国内外知名大企业名称。
8、第八部分 主导产品所属领域主导产品类别:对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填写产品4位数字代码及名称。无法按该目录分类的,可按行业惯例分类。如是新产品请标明。查询链接: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tjypflml/
是否属于工业“六基”领域:对照相关目录如实填写。
9、第九部分 其他企业总体情况简要介绍:2000字以内,按照说明要求填写,请勿另附页。真实性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10、第十部分 初核推荐所列“初核指标”均为必备条件,请企业自查符合申报条件后再行申报。该部分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填写,企业无须填写。
所称“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是指产品安全、生产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网络安全等各级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等出具的判定意见。
(二)《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佐证材料》填报说明
按照以下佐证材料清单提供,由于佐证材料内容较多,请做好清单目录,目录内标注页码。若申请书内填写了相关指标,请务必对应提供佐证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以及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3、2020年、2021年、2022年12月底缴纳社保人数证明。
4、I类知识产权一览表,包括授权号、名称、取得方式、取得时间,并附知识产权证书。
5、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的佐证资料(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证书、企业工程中心证书、院士专家工作站证书、博士后工作站证书,或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设实验室的协议等)。
6、企业已获得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权威机构认证证书。
8、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情况(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信息化项目采购、运维服务协议,信息化系统页面截图,如企业使用自己开发的系统,须提供闭环的立项、开发、使用等资料)。
9、2021年、2022年主导产品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说明及佐证材料。
10、企业拥有自主品牌佐证材料(产品注册商标证及其他相关材料)。
11、上年度营收5000万元以下企业,可由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供“中小企业股权融资登记单”,或提供近两年股权融资协议、投资款银行到账凭证、投资人合格机构投资者备案证明等。
12、国家级科技奖励证书以及排名前3名证明材料(仅限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以及国防科技奖四类)。
13、近3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
1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15、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16、佐证材料真实性申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17、其他相关材料。
(三)《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填报说明
企业名称:请仔细核对,填写企业全称。
主导产品名称:与申请书第八部分“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所填写的“主导产品名称”保持一致。
是否创新直通: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填写“是”,不满足填写“否”。创新直通条件:
(1)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2)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
控股情况:请根据申报企业是否与已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填写“有”或“无”。
同集团内企业情况:请根据申报企业同一集团是否有其他生产相似产品企业也参与申报或已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认定,填写“有申报”、“有认定”或“无”。
该企业产品、技术先进性的说明:不超过100字,要求文字凝练,体现专业性、创新性、先进性。请注意说明企业所属制造强国、网络强国等重点领域情况,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核心领域补短板、填空白,固链、强链、补链、延链情况。
参考范例:产品先进性说明,该企业属于工业“六基”(名称)领域/制造强国重点产业链(名称)/战略性新兴产业(名称),主导产品(名称),是龙头企业(名称)的核心(重要)供应商,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第()。
技术先进性说明:公司核心技术(名称)在领域(名称)填补(国内/国际)空白,取得X项发明专利(知识产权),处于国际/国内领先/先进水平。
三、网上填报注意事项
1、如遇账号相关问题,参照附件4处理。
2、佐证材料上传至对应指标处。年度审计报告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均上传至“研发费用总额”处。
3、对于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研发机构,系统内未设定相应级别,请填写在“自建”分类中,并在“研究领域已获得成果及应用情况”和佐证材料中加以说明。
4、关于年度审计报告,4月10日前需完成年度审计报告线上填报,对于尚没有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的企业可先上传财务报表,纸质材料暂缓提交,各区应组织企业于4月30日前完成正式审计报告上传和纸质材料补交。对于未及时上传正式审计报告或正式审计报告数据与4月10日前上传财务报表数据不一致的,不予推荐。
5、企业网上所填研发费用相关数据需以企业报税务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来填写。6.2020-2022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请于4月10日前上传,对于未及时上传的,不予推荐。(2022年度A107012表可上传企业报税务的表格,无需税务核对后的表格)
来源:上海经信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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