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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3年度普陀区加快发展智能软件产业专项申报通知

2608
根据《普陀区加快发展智能软件产业实施意见》(普科合规范〔2021〕3号)文件,现就开展2023年度普陀区加快发展智能软件产业专项(以下简称“专项”)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与扶持方式
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普陀,信用记录良好,符合我区智能软件产业导向的科技型企业和相关机构。
专项扶持项目分研发类和补贴类两类,其中研发类项目同一承担单位只能申报一项,企业有同类未验收项目原则上不予新立项,采取事前立项验收后拨付方式进行支持,项目执行期自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补贴类项目,应在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完成,采取事后拨付方式进行支持。
具体申报条件参见《2023年度普陀区加快发展智能软件产业专项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附件)。
二、申报流程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全区受理专项申报。
(一)申报流程
1.在线填报
登陆普陀科技信息化管理系统,注册并选择“2023年度普陀区加快发展智能软件产业专项”项目进行在线填报。在线填报时间为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5月12日
2.线下受理
各申报单位需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递送至企业所在重点地区投促分中心。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2日。各投促分中心出具推荐意见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9日。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盖章签字,同时须扫描为不大于1M的PDF版,使用法人一证通上传至信用普陀);
2.2023年度普陀区加快发展智能软件产业专项申请书(在线填报后生成下载);
3.附件材料(按照申请书附件清单予以提供)。
(注:①所有申报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按1-3顺序胶装成册,签字盖章并加盖骑缝章;②企业法人为申报主体的,需提交2022年度上海市数字产业统计年报(网上填报后下载,填报网址为:上海市数字产业运行系统https://szcy.sheitc.sh.gov.cn))
三、评审立项
各投促分中心负责受理项目申请、形式审查和项目推荐;区科委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立项评估,根据专家意见,形成拟立项名单,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区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审核小组审核,由区财政按程序落实专项资金拨付。

2023年度普陀区加快发展智能软件产业专项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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