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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

3506

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比目镜平台-企业科创数据立项查询-科技政策推送查询

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数字经济发展的九条政策》(温政发〔2019〕37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23年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在温岭市范围内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业企业, 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数字化转型项目(实施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时间跨度不超过12个月),项目投资总额达30万元以上。

二、补助重点

重点支持企业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5G技术、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数字化转型项目(软件部分)。

三、需提供的资料

(一)《温岭市服务业数字化转型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项目工作总结(项目基本情况、实施内容、技术路径、资金安排、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字数1000字以上。)

(三)软件购置清单

(四)由销货单位开具的软件购置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发票联)及相关软件购买合同

(五)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项目单位上一年度第4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七)现场图片2-5张

(八)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为复印件的应确保与原件一致,所有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印章,一式五份,在封面注明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联系人、联系手机等。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附电子文档)于2023年3月31日前送至市经信局数字经济和信息化科(市政府行政大楼1608室)。

2.相关材料请同时在“台州市财政局政企通平台(网址:https://zqt.czj.zjtz.gov.cn)”填报(切换区划 选温岭市—项目申报—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相关表格在“温岭市门户网站—站群导航—温岭市经信局网站—通知公告”和“台州市财政局政企通平台”均可下载。

3.企业已获得市级同类扶持的,不再享受本专项的补助。

需要了解企业是否可以申报该项目,请联系政策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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