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奉贤区科技成果转化,强化奉贤区企业与高校产学研合作。根据奉科﹝2022﹞13号《奉贤区产学研合作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2023年奉贤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注册纳税在奉贤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有合理的组织机构、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2)近两年企业自行或通过创新挑战赛等方式,与高校及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已完成并取得相关科技成果的合作项目;(3)申报项目符合奉贤区发展要求与产业政策导向,创新度和成熟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化前景;(1)2021年7月1日—2023年2月28日期间完成的产学研合作项目。(2)项目合作企业围绕自身技术难题,与高校、科研院所及相关研发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3)本项目重点支持东方美谷美丽健康、未来空间、数字江海等区内主导产业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等新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4)同一申报单位同一批次申报一个产学研合作项目。已获得区级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予申报。登录“奉贤科技创新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议使用IE8.0浏览器以上,申报系统从4月7日开放填报),进行在线注册并网上完成产学研合作项目申请书填报。经镇、开发区等属地主管部门盖章推荐后,企业将书面材料(申请书和附件材料)一式三份盖章报送区科技促进发展中心。附件材料(1-6项为必要件)所需如下:(3)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以及开展的研发费用明细、发票和产学研合作的银行转账;(5)项目执行期间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及项目申报上月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须盖企业公章);(7)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如项目投入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知识产权证书、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科技奖励、样品(样机)实物照片、项目产品销售发票清单等。扶持金额按不超过项目合作协议金额的30%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的资助。 区科委负责确定扶持方案,并按照区财政资金支付有关规定,拨付给项目申报单位。 奉贤区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南桥镇解放东路919号15楼)(1)华东理工大学—产学研合作部 李宗印 64253408(2)上海师范大学—科技处 徐敏豪 64322385(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科研院 陈臣 60877258(4)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院 李辉 571347865(5)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技处 张赟彬 51322109 (6)上海商学院—科研处 司文 1801949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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