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服务型制造整体水平,推动制造企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积极鼓励制造企业加快实现从生产加工向材料供应、研发设计、品牌建设、管理服务、营销推广等环节延伸,推动服务化模式创新,不断增加服务要素在投入和产出中的比重,创新多种形式“产品+服务”经营模式,形成制造与服务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智多星整理了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申报条件,供大家参考。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满两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自2021年1月1日起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2.申报主体符合“服务型制造重点领域说明”,并满足“苏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条件”。
二、注意事项
服务型制造重点领域:(一)工业设计服务、(二)定制化服务、(三)供应链管理、(四)共享制造、(五)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六)全生命周期管理、(七)总集成总承包、(八)节能环保服务、(九)生产性金融服务、(十)其他创新模式
苏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苏州市内依法注册的制造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截至2022年10月31日正常经营须满2年,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自主品牌或自主生产的核心产品,企业组织结构健全,申报主体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规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2.申报主体应具有鲜明对外提供服务的特点,符合申报领域明确的方向与要求,服务型制造能力明显。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良好的盈利能力,2021年企业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不含税,以财务年报为准),直接服务收入不低于200万或综合服务收入占比不低于30%。(收入测算方式参见说明,需提供计算方式。)
3.申报主体服务型制造发展符合国家、省、市服务型制造发展方向,在本行业或行业细分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等具有一定的优势,企业通过战略规划、组织保障、技术创新、流程再造、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措施进行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并取得显著成效。
4.申报主体对照“服务型制造重点领域说明”,选择其中一个领域申报,并围绕申报领域提供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3个及以上的对外服务应用案例(本地应用案例优先),并提供服务合同和发票等佐证材料。
三、扶持政策
大部分区域奖励50万元,园区奖励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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