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深科信为您整理10个申报中的项目,别错过啦!
南山区2023年工业企业租金补贴
申报时间:2023-04-17/2023-05-05
资助方式:1000万元
资助标准
(一)按照企业上年度在南山区租用产业用房(包括厂房、办公用房、研发用房、仓库,不含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的建筑面积,按照上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50%且不超过5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
1.对南山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1)根据企业快报工业增加值规模分档确定资助上限,单个企业年度资助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等称号的规上工业企业在原有资助档次基础上提高一个档次予以资助。
2.对南山区规模以下工业样本企业:
(1)单个企业年度资助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2022年全年营收增速不低于5%的南山区规下工业样本企业,满足资助条件但资助金额不满1000元的,按1000元资助。
(二)本项目与“上市公司办公用房扶持项目”、“总部企业办公用房扶持项目”“专精特新企业租金补贴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三)本项目不受《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2023年度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促进类评审制项目
申报时间:2023-04-18/2023-05-12
资助方式:政策+资金
项目申报类别
(一)促进高价值、高质量专利培育工作奖励
(二)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资助
(三)深圳市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培育资助
(四)深圳市商标品牌基地培育资助
(五)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资助
(六)专利转化运用对接活动资助
(七)专利导航项目资助
(八)知识产权重大专项资助
(九)知识产权培训资助
(十)知识产权意识提升项目资助
(十一)引进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助
(十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能力提升奖励
(十三)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奖励
(十四)深圳市商标品牌指导站培育资助
(十五)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资助
南山区2023年度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支持计划项目
申报时间:2023-04-17/2023-04-27
资助金额:40万元
资助标准
对在深圳南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入驻满一年且年度服务考核合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除外),按考核等级给予资助,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资助40万元,“良好”的资助20万元。
南山区有2023年鼓励工业企业纳统入库资助
申报时间:2023-04-17/2023-05-05
资助方式:10万元
资助标准
(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本项目不受《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地”资格条件限制和“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2023年光明科学城引才奖励申请
申报时间:2023-05-04/2023-05-12
资助方式:80万元
引才范围
用人单位或引才中介机构为我区引进的院士、国际大奖获得者、海外高层次人才、海外工程师等高精尖缺人才。
深圳市2023年征集创新产品的通知
申报时间:2023-04-16/2023-05-19
资助金额:政策
产品征集领域
1.计算机通信设备和其他电子信息产品;
2.教学与科研仪器仪表设备及试剂;
3.医疗器械、装置及药品;
4.交通运输装备;
5.应急和安防设备;
6.城市管理专用设备;
7.办公设备设施;
8.电气机械及器材。
2023年全国商贸物流企业重点联系
申报时间:2023-04-13/2023-04-30
资助方式:政策+资金
申报条件
申报重点联系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商贸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物流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
(二)具有全国性或跨区域的服务网络,在行业内有较强代表性和影响力。
(三)组织结构完善,管理制度健全,依法依规经营,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主体责任。
(四)积极完善物流服务网络,推进物流标准化、智慧化、绿色化发展,推动物流降本增效。
(五)有意愿与商务主管部门加强联系沟通,能够按要求及时报送企业经营情况,反映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2023-04-20/2023-06-05
资助方式:政策+资金
申报资格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具有良好国际合作基础,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2024年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绿色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
申报时间:2023-04-20/2023-05-04
资助方式:政策+资金
为促进我市工程建设领域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市工程建设领域绿色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绿色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建规〔2021〕1号)、《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绿色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深建规〔2021〕9号)、《关于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深建规〔2022〕4号)等相关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市工程建设领域绿色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2023年光明区年第五批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认定初审
申报时间:2023-05-04/2023-05-31
资助方式:政策+资金
申报条件
申报地区总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总部定义。
2.申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深圳市光明区内,申报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
3.申报企业被授权管理的境内外独立法人企业不少于2家,其中至少有1家注册在深圳市内。
4.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2亿美元。服务业领域企业设立地区总部的,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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