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四大优势的中小企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我国高度重视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强调要发挥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0年7月,十七部门印发《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明确完善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机制。健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标准体系和评价机制,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
1、认定方式
由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组织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认定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1)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或评价得分到达60分以上
a. 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b. 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c. 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d.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评价指标(得分达到60以上)
1、企业认定奖励:20-100万奖金和补助金(具体金额以地方奖金和补助金为准)。
2、政策优惠:财政专项资金、税收优惠、企业文化知识进行产权保护、技术发展创新社会支持、市场开拓扶持、融资增信等。
3、荣誉资格:授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证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受理的项目,这个荣誉对中小企业来说含金量很高,后期更有利于企业在企业金融服务上获得更大的帮助。
4、上市加分:政府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挂牌上市,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上市辅导,为相关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