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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开展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上海)项目指南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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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金”)指南征集有关部署安排,为做好上海市2024年度联合基金指南建议遴选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联合基金的实施内容,应注重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面向我市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先导产业,重点围绕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等领域,凝练前沿科学问题。指南建议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1、科学性。应围绕上海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行业发展中的共性问题提出,内容应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出现“开发”等非基础研究常用词汇;避免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特别需要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科技部其他已资助项目的重复。

  2、规范性。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简明扼要、高度凝练,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错字等问题。每条指南建议研究方向选择一个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二级学科代码。

  3、包容性。研究方向应体现上海市的需求、优势和特色,且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

  4、安全性。指南建议需注重防范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科技安全风险,遵循科研伦理准则。


  二、征集要求

  1、本次指南建议按照资助强度260万元/项(直接费用)、实施期限4年进行征集。

  2、指南建议推荐单位应是在沪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依托单位。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不支持个人单独报送。推荐名额另行通知。

  3、支持由科技界和产业界共同围绕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凝练科学问题,提出指南建议。


  三、指南征集时间及方式

  1、本次指南建议征集统一采用邮件征集方式,请各单位通过邮件(yuansq@caeshc.com.cn)进行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本次指南建议征集提交截止时间到2023年5月10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抓紧组织遴选并认真审核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袁硕颀 63875151—664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4月23日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15901996329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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