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轻工联社(行办、中心),各市县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各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创新研发机制,提升创新研发能力,充分发挥创新研发中心在促进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转型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评价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评价管理办法(暂行)》),省轻工联社拟开展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在山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科研能力较强年销售收入一般在2000万元以上,企业生产经营运行良好管理规范的中小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的单位,按照《评价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申报条件进行自我评价,符合申报条件的自愿申报
二、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须经各市轻工联社(行办、中心)、各市县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或各行业协会初步考察和审核后推荐,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三、评价认定
省轻工联社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公示名单,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符合条件)的,按程序予以认定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申报书(附件1);
2.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申请报告(附件2):
3.附证材料:能够体现申报单位技术研发水平(主要包括近3年承担各级课题的任务书,获得专利、新产品的证书,科研成果和管理成果应用成效,相关荣誉证书等)、科技创新能力(包括企业人员素质情况、研发条件、科研合作协议等)以及财务状况(资产评估证明、研发投入情况、上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银行信誉等级)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申报基本情况表(附件3)
(二)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6月25日前报送申报材料(PDF版)和附件3(word版)至邮箱 gaojiquan@shandongcn,电子材料以压缩包形式报送(命名格式:单位全称);纸质版一式三份邮寄至济南市历下区青年东路16号606室省轻工联社企业服务部。
联系人:高继泉
联系电话:0531-82037255
附件:
1.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申报书
2.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申请报告
3.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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