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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社会领域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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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社会领域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浦东新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引领区建设,支持城市数字化转型中具有重大带动和支撑作用的关键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规〔2021〕1号)和《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社会领域数字化转型专项操作细则》(浦府规〔2021〕7号)的要求,制定本申报指南。

第一条 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且经营状态正常、财务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具有承担项目建设能力的企业。

第二条 征集范围

为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能级稳步增长, 全面驱动经济数字化转型,支持数据库、中间件等基础软件和研发设计、生产控制等工业软件技术研发和产品化;支持网络安全、密码算法、数据安全、安全测试等方面的软件研发;支持虚拟仿真、数字孪生、区块链、分布式计算及边缘和云计算协同的关键技术研发应用;支持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AR/VR等新兴交互技术,与金融科技、生活服务、生产制造等领域等深度融合,推动以在线、智能、交互为特征的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第三条 申报要求

1、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2、资料提供者必须为所提供资料的合法、合规及客观真实性负责,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资料提供者承担所有相关责任(违规者失信信息将依法依规纳入浦东新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3、申报单位于同一年度在产学研和本专项项目中只能选择一个申报。申报单位获本专项资助项目尚未完成验收的,当年度不予支持。已经获得国家、上海市和区级其他财政资金资助项目不得申报本专项。

4、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40%,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资助金额原则上只支持软件开发,不支持硬件设备。

5、项目执行期为两年,立项项目采取事后资助方式,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拨付资助资金。项目经费由企业先行投入,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四条 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登陆浦东新区财政科技投入专项综合监督服务平台,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2、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在线填写《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社会领域数字化转型专项申报表》,相关申报材料作为附件上传,附件要求PDF格式,清晰可辨。

   3、项目申报不递交纸质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并经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项目申请表(须含水印)并加盖公章,上传PDF扫描件。

(二)相关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项目实施方案;

    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已获知识产权、资质证明、前2年年度审计报告等(此项请合并扫描在1个PDF文件上传)

咨询:一五OO二一七五二六八(同微信)一五一O二一七七六六三(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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