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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奉贤区2023年(第二批)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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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要求,现就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条件标准
❶ 应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❷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❸ 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❹ 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2、组织实施
企业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以下简称“服务云”)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3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并报送至奉贤区经委企业服务中心。http://www.ssme.sh.gov.cn
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企业所在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评价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审核通过的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推荐。
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
https://sheitc.sh.gov.cn/ywl/20230614/b6a1b49f34104f0180b765e75af0fabb.html
3、工作要求
❶ 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加大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❷ 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条件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质量。

❸ 时间要求:
各企业于 7月3日前 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http://www.ssme.sh.gov.cn
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3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一份(无需佐证材料),并于 7月7日前 报送至奉贤区经委企业服务中心。

申请表的纸质材料左侧用两个订书钉装订,须签章(封面、骑缝、真实性说明处盖公章,真实性说明处法人签字)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一家企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

❹ 经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如仅发生名称变更,不涉及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可于 7月7日前 ,向奉贤区经委企业服务中心提出简单更名申请,填写《优质中小企业简单更名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须签章齐全。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南亭公路1号房地大厦308室
政策来源:上海奉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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