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沪府规〔2022〕12号)《做好产业经济运行工作实现2023年平稳开局的通知》(沪经信运〔2023〕104号)等文件精神,经区经委和区财政局一致协商,《闵行区关于鼓励企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闵经委规发〔2021〕4号)政策(以下简称“原政策”)基础上,增补“首次升规纳统”和“支持龙头企业升级扩容”两条专项扶持条款,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增补条款内容
(一)对首次升规纳统企业的奖励政策
1.工业:经认定,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标准(需为上一年年度纳统企业和实现月度纳统的当年新开业企业)且产值规模小于1亿元的工业法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标准(需为上一年年度纳统企业和实现月度纳统的当年新开业企业)且产值规模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
2.批发业:经认定,对首次达到限额以上标准(需为实现月度纳统的当年新开业企业)的批发业法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3.零售业:经认定,对首次达到限额以上标准(需为实现月度纳统的当年新开业企业)的零售业法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4.服务业:经认定,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标准(需为实现月度纳统的当年新开业企业)的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部分服务业法人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5.餐饮业:经认定,对首次达到限额以上标准(需为实现月度纳统的当年新开业企业)的餐饮业法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对先进制造业龙头企业升级扩容的奖励政策
对在2023年度工业总产值突破10亿元、50亿、100亿元且2019-2022年期间未达到过相应产值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40万元和60万元。
二、政策解释说明
1.“首次升规纳统”条款奖励适用范围:工业为2022年年度纳统企业和2023年实现月度纳统的新开业企业,批发零售业、服务业、餐饮业为2023年实现月度纳统的新开业企业;以上各行业中转专业企业除外;
2.企业申报材料、方式等按原政策中相关条款的申报要求操作;
3.增补的两项条款的奖励资金与原政策条款的奖励资金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4.拆分企业第一年与原公司合并计算相关数据,不重复享受相关政策扶持;
5.具体扶持金额待区级部门联合评审会、经委主任办公会研究讨论后确定。
6.本通知由区经委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来源:上海闵行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
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包括上海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委和各区部门政策资金项目。专业规划,重点申报,确保立项,获得扶持资金。
园区招商:上海市级园区,科创企业迁入即奖励,落实软件企业退税,签订高额返税,安排人才落户,土地厂房免租。鼓励人才创业,0元注册公司,免费提供地址,辅导申报创业政策补贴资金。
2023-11-24 点赞云发布了 《2023年度临港新片区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申报通知》的文章
2023-11-24 点赞云发布了 《2023年度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项申报通知》的文章
2023-11-24 点赞云发布了 《张江科学城企业申请2022年度浦东新区财政扶持政策人才贡献度资金申报通知》的文章
2023-11-24 点赞云发布了 《《上海市促进商业航天发展打造空间信息产业高地行动计划》2023—2025》的文章
2023-11-23 点赞云发布了 《2023年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国家级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征集申报通知》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