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7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共同修订形成《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征求意见稿)》。《目录》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其中科技服务业作为鼓励类被列入目录第三十一项,包含10小项。
三十一、科技服务业
1.工业设计、气象、生物及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测绘、海洋等专业科技服务,标准化服务、计量测试、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普及。
2.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行业(企业)管理和信息化解决方案开发,基于网络的软件服务平台、软件开发和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咨询、运营维护和数据挖掘等服务业务。
3.科技咨询服务:科技文献、科技成果、科学数据、科技金融等科技创新要素,地理、国际贸易等领域的信息共享、综合开发利用等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服务。
4.数字化技术、高拟真技术、数字孪生、高速计算技术等新兴文化科技支撑技术建设及服务。
5.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分析、试验、测试以及相关技术咨询与研发服务,智能产品整体方案、人机工程设计、系统仿真等设计服务。
6.技术转移服务:科技信息交流、科技查新与文献信息检索、技术咨询、技术孵化、科技成果评估、科技成果推广、技术交易、技术尽职调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和科技鉴证等服务。
7.知识产权服务:知识产权代理、转让、登记、鉴定、检索、分析、评估、运营、认证、咨询和相关投融资服务。
8.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知识流程外包等技术先进型服务,服务贸易。
9.工业服务:现代高端装备的维护与维修,数字化生产线改造与集成,工业服务网络平台,工业电商,智能装备远程运维管理系统,智慧工厂设备监测诊断平台,预测性维护系统,专业维修服务和供应链服务,工业管理服务〔包括设备运维管理咨询、设备运维与管理服务、工业APP和设备管理软件(SaaS)〕,数据及数字化服务(PaaS、IaaS、数据分析服务和其他创新数据服务)。
10.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绿色技术创新基地平台、新产品开发设计中心、科教基础设施、产业集群综合公共服务平台、中试基地、实验基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