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雄安新区作为国家级新区,自2019年进入大规模建设阶段以来,招标投标市场逐渐发展壮大。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方面,雄安新区结合“大部制”管理体制等特点,探索实施了综合监督模式。本文重点介绍了该模式在雄安新区实施以来开展的一系列探索与实践,分享了取得的实践效果,并对今后的努力方向提出了建议。
插入链接
2017年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通知,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雄安新区是我们留给子孙后代的一笔历史遗产,必须精心推进,不留历史遗憾”,并对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发展提出了创造“雄安质量”、建设“廉洁雄安”的要求。经过两年多的规划,雄安新区于2019年进入大规模开发建设时期,大批重点建设项目从规划阶段转入建设阶段,招标投标市场也随之发展壮大。为推动新区工程项目高效、廉洁地建设落地,三年多来,雄安新区在工程建设领域创新实施招标投标综合监督模式,并在招标投标综合监督方面进行了很多有益探索与实践。
一
雄安新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现状
雄安新区作为国家级新区,在设立之初即采用“大部制”管理体制,即将职能相近的部门、业务范围趋同的事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和降低行政成本。正是“大部制”这种特殊的管理体制,让雄安新区在探索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的道路上具备了体制方面的先天优势,同时也为招标投标综合监督模式的不断完善提供了良好的“土壤”。
2019年1月11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在“第一章 总则”中对该办法的使用范围、遵循原则、监管权责等作出规定。其中第四条明确规定,“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是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主管部门,负责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计机关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可以说,《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对雄安新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进行了“顶层设计”,在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法定职责按条线进行行业监督的基础上,形成了“一个部门管招标投标综合监督,一个部门管招标投标违法违规处置,一个部门管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综合监督格局。
2020年8月,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会同改革发展局、规划建设局联合印发《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招标文件》(2020年版),该套范本涵盖工程、货物、服务、投资、全过程咨询服务五个类别,共计12册,分别为《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选择投资人标准招标文件》《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通用标准招标文件》《全过程咨询服务标准招标文件》《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标准监理招标文件》《标准勘察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20年10月10日起,该套范本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全面推广使用,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均要求使用该套范本,对于规范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与此同时,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托招标文件范本,开发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并于2020年11月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常态化不见面开标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实现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发出、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中标等全流程电子化招标。相较于国内大多数地市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仅应用于某一行业或某一领域,雄安新区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由当地招标投标综合监督部门统一指导,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开发建设,该系统一上线,就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实现了工程建设全类别、全领域不见面开标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并且迅速形成常态化运用,在行业内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并为实施招标投标综合监督提供了重要载体。
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以统一的招标投标制度、范本、系统为基础,对新区范围内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综合监督,并实施了一系列提升招标投标活动质量的具体举措。如建设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实现与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互联互通,采用在线监督与现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建立招标投标后评估制度,每年随机抽取部分项目,对招标组织、招标文件编制、专家评标质量等进行评估,以问题为导向,完善招标投标管理;建立招标投标领域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牵头对各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严重失信主体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予以限制,推行信用监管和协同监管,不断丰富招标投标综合监督模式的内涵。
二
招标投标综合监督模式的实施效果
三年多来,雄安新区创新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制,以统一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载体,对招标投标过程进行横向的、程序上的综合监督,探索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综合监督模式,与纵向的行业监督互为补充,形成招标投标监督权力制衡机制。整体来看,综合监督模式的实施,提升了招标投标监管效能,推动了招标投标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和健康稳定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从源头上实现了招标投标制度规则统一
雄安新区由招标投标综合监督部门统一制定、发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过程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明确了招标条件、交易程序、投标人资格条件、评审(评标)标准、合同条款与合同签订等内容,确保所有市场主体站在统一的“起跑线”上参与竞争,避免了单一的行业监督模式下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市场主体无所适从的现象发生,进一步打破了行业保护,填补了监管空白,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从根本上实现了招标投标领域的管办分离
雄安新区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作用,实现所有行业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集中在一个平台统一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全立足服务定位,不行使行政监督权力。招标投标综合监督部门对招标投标过程的合法性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实现了“服务”和“监管”的有效分离,让市场主体不仅有一个阳光透明的“赛场”,也有一个公平公正的“裁判”,为解决行业监管模式下的“管办不分、同体监督”困境提供了样板。
(三)切实增强了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效能
雄安新区明确一个部门负责招标投标综合监督,实现了对各行业领域招标项目交易过程的“集中监管”,降低了沟通协调成本,节约了行政资源,“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使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专业性得以集中体现。同时,通过一个平台“集中交易”,使招标项目信息、交易信息、主体信息、企业业绩、专家评标、招标结果等信息高度归集,为未来建设以大数据分析为基础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提供了数据支撑,并推动了专家打分信息等评标详细内容对外公开以及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的有机结合,有效提升了监管效能。
三
综合监督模式的实施建议
2022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其中第十八条提出,“各地行政监督部门要积极适应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新形势,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健全各行政监督部门协同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监管执法过程中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或联合处理,着力解决多头处理、职责交叉、不同行业间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不一致等问题,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由此可见,当下健全招标投标体制机制的重点仍是建立统一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制,大力推行招标投标监管的规范化、智慧化。
下面,笔者结合上述文件提出的关于健全监管机制的有关意见和雄安新区实际情况,对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综合监督模式提出以下建议。
(一)规范招投标制度文件的制定出台
招标投标综合监督部门要从宏观角度制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招标项目目录,规范统一进场行为。推动招标投标领域法制建设,加强对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对新制定出台的制度进行严格的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确保招标投标制度不存在歧视性、排他性、分割市场、设置隐形壁垒等条款。建立雄安新区招标投标制度目录,在本地区官方网站和政务服务网站对外公开,向所有市场主体广而告之,最大程度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从制度层面确保雄安新区招标投标工作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增强综合监督部门的专业水平
招标投标综合监督部门首先要配齐配强稳定、专业的招标投标监督人员,进一步做好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廉洁从政教育。同时,可以考虑引入并依托一至三个法律和专业高端综合咨询机构,或吸收社会法律法规、招标采购、工程造价、项目管理等领域的高级专家,组建招标投标监督咨询委员会,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部门委托,提供高端专业智囊咨询服务,主要为招标投标综合监督部门起草制度文件提供咨询和审查服务,并为招标投标综合监督部门接受和处理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投诉、复议、申诉、举报等纠纷争议以及违法事件提供公正专业的研究鉴定和评估咨询,进一步增强招标投标管理的专业性、公正性。
(三)联合多部门推进智慧协同监管
招标投标综合监督部门要推动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逐步对接市场监督、税务、公安、法院、海关、银保监等管理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数据,推进招标投标主体数据共享;建设以大数据分析为基础的招标投标综合监督平台,加强“数据宝藏”的积累、挖掘、分析和应用,为招标投标日常监管和上层决策提供参考,推进“智慧监督”进程。招标投标综合监督部门和执法部门还要进一步理顺监督、执法工作边界和问题线索转交流程,建立审批、监督、执法、审计、监察、公安等多部门联席工作机制,开展联动执法,及时查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四)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引导行业自律
招标投标综合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参与企业和个人诚信评价体系,实时公布各方主体信用信息及信用评价指数,探索并逐步拓宽“信用标”应用范围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应用深度,逐步构建以信用为导向的“守信奖励、失信惩戒”行业管理体系。可以考虑依托现有的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吸纳更多的招标投标领域专业机构入会,逐步建立完善行业管理体系,由招标投标行业协会作为联系监管部门、服务部门和市场各方主体的桥梁,更大范围、更高频次地组织业内培训交流、行业政策法规宣传贯彻,引导行业加强自律。
作者:赵栩晨 牟晓梦
作者单位: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2023年第2期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平台对文章进行删除。本平台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本平台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更多拟在建项目及招投标资讯请持续关注哦!
2023-11-29 招标网发布了 《“三零”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是怎样的?》的文章
2023-11-24 招标网发布了 《“政府采购百强”企业能享受加分吗?》的文章
2023-11-24 招标网发布了 《《政府采购法》最大补丁来了,25处新鲜解读》的文章
2023-11-24 招标网发布了 《广州立“新规”规范采购人代表评审行为》的文章
2023-11-16 招标网发布了 《全国精选:服务领域重大项目(11月最新)》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