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普陀区研发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普陀区加快发展研发服务产业实施意见》(普科合规范〔2021〕1号)文件要求,开展2023年度普陀区加快发展研发服务产业第二批专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为在普陀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在管理、经营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导向;(二)专项资金扶持采取事前立项分阶段支持、事前立项验收后支持及事后一次性支持等方式。事前立项分阶段支持的项目,项目执行期在2022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范围内;事前立项验收后支持的项目,开工时间应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项目执行期不超过两年;事后一次性支持项目执行期可具体参见《普陀区加快发展研发服务产业实施意见2023年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附件);(三)项目内容已经获得或正在申请市级、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请支持;同一申报单位承担本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设项目尚未完成验收的,不再予以支持。注册并选择“2023年度(第二批)普陀区加快发展研发服务产业专项”项目进行在线填报。在线填报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21日。1、申报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盖章签字,同时须扫描为不大于1M的PDF版,使用法人一证通上传至信用普陀:2、2023年度普陀区加快发展研发服务产业专项申请书(在线填报后生成下载);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需参照《申报指南》以及申请书要求,根据不同申请项目类别予以提供);➊所有申报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胶装成册,签字公章并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各申报单位需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递送至企业所在重点地区投促中心。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各投促中心请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9日,将经形式审查的项目材料和推荐情况转报区科委。各投促中心负责受理项目申请、形式审查和择优推荐项目;区科委负责审核材料合规性并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立项评估,根据专家意见,形成拟立项名单,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经区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审核小组审核后,报区政府审定,并由区财政按程序落实专项资金拨付工作。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1590199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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