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对发展通用人工智能的决策部署,落实《上海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上海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徐汇区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策源地,推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赋能和产业健康发展,徐汇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起草了《徐汇区关于支持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08月24日-2023年09月24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mengxinru@xh.sh.cn2、信件请寄至: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366号1号楼613室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各单位通过邮件、信件等方式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对发展通用人工智能的决策部署,落 实《上海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徐汇区人工智能 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 充分发挥政 府引导作用, 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模型创新策源地, 推 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赋能和产业健康发展, 特制定本 措施。1.鼓励优质企业落户。 支持国内顶尖人工智能科学家和 创新团队汇聚,对新注册或新迁入的大模型和生成式人工智 能企业, 符合本区产业发展导向、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创新 能力的, 经认定, 可给予最高 500 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开办、办公用房等相关费用支持。2.鼓励企业发展壮大。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 2 亿元、 10 亿元、 30 亿元的大模型和生成式人工智能企业, 经综合评价,最高可按晋级补差原则分别给予100 万元、 300 万元、 500 万元的奖励。3.支持创新载体建设。 鼓励大模型和生成式人工智能产 业集聚发展, 支持徐汇滨江、漕河泾开发区等区域建设专业 双创载体、生态社区和产业园区, 落地重大创新项目和平台。对大模型和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态集聚和区域产业能级提升 起到突出支撑带动作用的,优先给予空间保障、资金支持和 人才服务。4.加强创新创业扶持。 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围绕大模型和 生成式人工智能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利用科技创新券降低创 新成本。对符合条件的单位, 经综合评价,每年最高可给予 50 万元的补贴。5.加强算力资源保障。 实施算力伙伴计划,对开展大模 型训练、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探索的企业采购算力予以支持, 经认定, 最高可按实际发生费用的 30%给予不超过 500 万元 的补贴支持。6.支持数据要素供给。 支持建设基础性语料数据集、指 令调优数据集等, 形成多知识、多样化、多模态、标准化的 高质量语料数据供给。鼓励企业参与建立行业数据统一标准, 打造覆盖高质量语料数据全生命周期的标准操作流程和技 术规范。7.完善创新支持体系。 支持各类创新主体搭建大模型安 全评估、能力测评等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加快大模型创新算 法、基础软硬件体系、数据采集及治理工具等关键领域突破。 鼓励相关创新主体对于技术和产品能力开展测试评估, 对采 购区内机构测试评估服务的企业, 经综合评价,可按实际发 生费用给予一定补贴支持。8.提升知识产权质量。 支持知识产权体系和保护框架完 善,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大模型和生成式人工智能国际标准、 国家标准的制修订,推动标准国际交流与合作; 支持企业围 绕核心技术和关键环节构建高价值专利组合、开展专利海外 布局。9.支持应用场景建设。 鼓励大模型企业和应用场景单位 在医疗、金融、文化创意、电商零售、智能终端等领域开发 垂类大模型, 打造行业级示范应用,对具有行业引领和示范 效应的技术应用与场景建设项目, 经综合评价,最高可给予 300 万元的补贴支持。10.加强市区联合支持。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大模型和生 成式人工智能相关产品纳入上海市人工智能示范应用清单 和创新产品目录。 支持企业申报重大应用场景揭榜挂帅等市 级项目, 对获得市级资金扶持的项目, 上级有配套要求的从 其要求;无明确要求的,经综合评价,可按照不高于 1:1 的比例予以配套支持。11.支持大型活动举办。支持相关企业在徐汇区举办具 有重大影响力的各类大模型和生成式人工智能主题活动,经 认定,最高可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 50%给予不超过 300 万元 的补贴支持。12.支持企业信贷融资。 降低大模型和生成式人工智能相关企业融资成本,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担保 费补贴、科技保险补贴、股权融资奖励、知识产权融资贴息 或奖励等支持。13.支持企业上市挂牌。对成功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的大模型和生成式人工智能相关企业,经认定, 最高给予 6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14.加强科技伦理治理。鼓励相关机构提供深度合成服 务算法备案等辅导服务,支持大模型和生成式人工智能企业 积极履行相关算法备案、变更、注销手续。鼓励行业层面联 合制定公约、指南、准则等制度规范, 建立争议解决、危机 应对联动等自治机制。15.加强人才服务保障。对企业等相关机构引进的大模 型和生成式人工智能领域的国内外优秀人才, 优先推荐申报 区光启人才计划, 支持相关紧缺人才落户,并在阶段性住房、 医疗、教育咨询等方面提供服务保障。(一) 在享受本政策期间,如同时可享受本区其他同类 政策的, 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如遇 国家、上海市颁布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二) 对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等 行为,将追究扶持对象的责任,并收回已拨付的扶持资金。 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扶持对象,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 在一定时期内取消相关对象申报扶持资金的资格。(三)本政策自 2023 年 X 月 X 日起施行, 由区科委会 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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