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升科技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青浦区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步伐,根据《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沪科规〔2021〕12 号)《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印发〈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青府发〔2019〕10 号)文件精神,区科委决定实施 2023 年度长三角数字干线青浦区科技小巨人工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青浦区科技小巨人工程面向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在青浦区范围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工程支持对象分为两类:科技小巨人企业与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已入选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的企业不再参加同类评审活动)①企业研发人员:制造类企业人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 2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 50%;②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要求;③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 1 亿元至 10 亿元,且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不低于 20%;④企业上年度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 4 项以上,或发明专利 1 项以上;⑤企业应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并有一套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①企业研发人员:制造类企业不低于职工总数的 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 30%;②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要求;③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 3000 万元至 1 亿元,且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不低于 20%;④企业上年度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 2 项以上,或发明专利 1 项以上;1、资助方式及金额:对获得立项的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分别给予45万元和30万元的资助,资助额不超过企业研发投入的20%。2、实施周期: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培育周期一般不超过 1 年。1、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宣传发动工作的覆盖面;2、认真把好申报企业质量关,要把科技含量高、技术创新能力强的企业推荐上来,起到技术创新的引领示范作用;3、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有疑问的材料加以核实,对推荐到区科委的材料出具推荐表。4、同一个项目已获得国家、上海市相关部门立项及财政资助或扶持的,将不予受理。2023 年青浦区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直报和线下申报的方式进行。1、注册账号:各申报单位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网址:注册账号。2、在线填报:登录后,在线提交《青青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含培育)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青浦区科技项目申报(科技企业认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及附件材料。3、报送纸质材料 :区科委根据企业在线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初审,对于符合条件的,通知企业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项目申报结束后,区科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项目进行考察和评审;对通过专家评审和区产推办审核的项目予以立项;项目期满后,对项目进行验收。③上传的材料应内容清晰、格式工整;申请书按照原有文件格式上传,不要随意转化成 pdf 格式;请控制文件大小,一般单个文件不超过 1M,整个申报文件不超过 20M。④将所有申报材料(申请书+推荐表+附件)压缩打包后一并上传。②一式两份,按推荐表、申请书、附件材料的顺序进行装订。③按要求签名盖章:推荐表:企业和主管单位签名并盖章;申请书:企业、主管单位和合作单位签名并盖章;附件材料:企业自行出具的证明材料(如报表、清单、信用报告等)需加盖企业公章。网上申报时间:2023 年 9 月 8 日-9 月 21 日。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9 月 28 日。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李老师
电话:1590199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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