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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红利!事关就业创业,财政部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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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2023-09-19 16:36 抢发第一评

近日,财政部修订出台《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进一步助力就业创业、强化预算约束、提升政策精准性、增强省级主动性等四个方面进行了优化完善,推动财政支持普惠金融政策加力提质增效。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持各地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工作。

在助力创业就业方面,《办法》通过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放宽小微企业贷款申请条件,引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增信等措施,加大财政支持创业就业力度,实现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力提质增效,更好落实就业优先战略。

其中,《办法》将创业担保个人贷款额度上限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上限由300万元提高至400万元,预计每年可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161亿元,带动约100万人创业就业;优化小微企业新招用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由15%调整为10%,超过100人的企业由8%调整为5%。适当放宽小微企业贷款申请条件,让更多小微企业享受政策支持,鼓励小微企业积极吸纳就业;引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增信。丰富担保来源,解决部分地方创业担保基金不足,超规定放大倍数,无法及时提供增信支持,影响贷款发放质效的问题。

在提升政策精准性方面,《办法》适应了农村金融的新形势和新变化,将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范围由“所有类型贷款”缩小聚焦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聚焦支小支农,确保普惠金融政策精准滴灌,避免政策支持泛化,引导金融机构坚持“小而分散”原则做好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的普惠金融服务,更好助力乡村振兴。同时,《办法》将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现行农村金融体系的主力军纳入支持范围,进一步助力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强化支农支小正向激励,助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稳定发展。

来  源 |财政部官网
作  者 |张炎
编  辑 |张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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