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广州市首例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广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顺利完成,全市近7000家采购单位将以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选定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供应商,此举标志着框架协议这一新的政府采购方式正式在广州落地。“该项目是我市使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实施的全省首个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也是全国首个‘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品目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更是我市政府采购领域的新探索、新尝试。”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处长刘锋介绍说,框架协议采购作为《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确立的政府采购第七种采购方式,能有效提高政府采购的服务质效和透明度,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该项目作为全市首例采用框架协议方式采购的项目,没有先例可循。为做好此次框架协议采购工作,广州市财政局通过靠前服务,积极指导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前研究谋划,认真学习政策,深入开展调研,确保发布的框架协议征集文件每一项条款都有法可依,为后续采购活动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框架协议采购征集人,高度重视该项目,积极发挥集采机构的职能职责,负责采购需求、技术参数的制定,以及第二阶段的管理等。在前期,通过深入调研4家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供应商,并征求全市19家监管单位、采购单位对采购需求的意见,明确了服务技术要求、商务要求等内容,确保发布的框架协议征集文件每一项条款都有法可依。据介绍,该项目全程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实施,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形式,使用价格优先法,协议服务期限2年。共有100家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企业参与投标,经过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最终确定了78家供应商入围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框架协议,淘汰率20%。接下来,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将认真做好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框架协议签订和第二阶段管理工作。根据征集文件规定,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方式共两种:一是直接选定,即采购人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二是二次竞价,即采购人以框架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采购合同文本等为依据,以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明确第二阶段竞价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选择所有符合竞价需求的供应商参与二次竞价,确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是规范多频次、小额度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创新,今后在广州市及各辖区,框架协议采购将逐步替代原有的协议供货模式。”刘锋表示,下一步,广州市财政局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常态化开展集中采购目录内其他品目的框架协议采购工作,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同时,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也将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的专业化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扩大框架协议采购范围,优化框架协议采购流程,推动政府采购活动提质增效,助力全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及政府采购工作的高质量发展。